[新聞] 小豬嗑50個麵包賺500萬
中國時報 2010-04-01 黃雯犀/台北報導
今年1月,周渝民(仔仔)接手羅志祥(小豬)的飛柔洗髮精廣告代言人,兩人因此傳出
心結,不過,短短兩個多月,小豬拿下仔仔的全家便利商店代言,據悉酬勞500萬,比仔仔
酬勞多了200萬,面子裡子皆扳回一城。
愛吃形象深 市調人氣高
據悉,小豬代言全家便利商店的麵包,因在全家做的市調中,他人氣最高,加上報導說他
愛吃紅豆麵包,「愛吃」形象深。一般藝人拍食品廣告,重複吃一樣產品,大多吃到想吐
,所以不會真的吃下去,小豬卻是真吃,導演每喊「再來一次」,他就跑去再拿一個麵包
吃,一整天吃了約50個,還大呼:「很爽!」
不需禁吃 期待嘗冰淇淋
他5月15、16日將在小巨蛋連唱3場「舞法舞天」演唱會,怕發胖,公司下「禁吃令」,
這次因代言而光明正大的吃,他明日將到上海出席冰淇淋代言記者會,又開始期待吃冰淇
淋。對取代仔仔之說,小豬經紀人蔣承縉說:「小豬是麵包代言人,仔仔是關東煮代言人
,代言商品不同,沒有誰取代之說。」
11個代言 廣告收入上億
小豬是廣告「億」哥,目前有洋芋片、牛仔褲、衛生棉、可樂等11個代言,其中大中華區
代言費約800萬,所以廣告總收入上億元。目前他為了演唱會正祕密排練壓軸的「生命之舞
」,他因「舞王」頭銜壓力大,構思2分鐘獨舞,因很耗費體力,所以他說自己「用生命
跳舞」。他也將上次演唱會用椅子舞詮釋的〈精舞門〉,改編成扇子舞,即將閉關練舞健
身,希望練出結實胸肌。
http://www.chinatimes.com/content-images/110511/C9940134.jpg
▲羅志祥好吃,剛好代言麵包,以後可以吃個夠。
新聞網址:http://tinyurl.com/yagzv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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