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休息時間問題?

看板ServiceInfo作者 (Atzen)時間7年前 (2017/04/01 19:4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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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晚安, 目前我任職於某精品百貨專櫃, 現行規定為工作時數八小時內含四十五分鐘休息時間。 因此實際為工作七小時十五分鐘,休息四十五分鐘。 行之有年,同事們也都能夠接受。 但目前公司有意將工時調整為九小時,內含一小時休息時間。 當然我知道若更改為上述每日上班工時符合勞基法規定。 但,資方更改工時理由為: 「目前制度(工作七小時十五分鐘,休息四十五分鐘)並不符合勞基法規定」。 我查了一下,資方應該是依據以下條目: 第35 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製或其工作 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但,勞方討論後認為,目前現行工時為優於勞基法規定,並未違反勞基法。 不知道是否有專業人士能夠幫忙解惑? 下月我(福利委員)將與公司討論此事,希望能夠據理力爭, 不希望被資方用此藉口搪塞藉以增加工時。 當然我明白資方更改工時也在合法範圍內,但此乃為福利縮減, 並非受限於法條而更改。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06.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91046992.A.87B.html

04/01 20:48, , 1F
對喔,是優於勞基法
04/01 20:48, 1F

04/02 02:03, , 2F
資方考慮到1例1休 所以調整單日時數吧?
04/02 02:03, 2F

04/09 15:26, , 3F
任職公司休假並未受一例一休影響唷,一直都等同日曆紅字。
04/09 15:2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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