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讀未滿一個月可告知離職後直接走人嗎?
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是大四生,因為課很少想說找個打工打發時間順便賺點錢
現在是某量販店收銀員
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我覺得這份打工令我很不愉快,只要想到要上班就覺得很煩躁
(之前打過的其他工比現在累的也有但都沒這樣過)
星期四因為真的臨時有很重要的事
是學校申請東西的最後一天,但我交的資料影本太模糊導致我必須趕回家拿正本
(我是到外縣市讀書的)
要是沒申請到是三 四萬的損失所以不得不請假
但打電話過去話都還沒說完就被說今天一定要到班,不然自己跟課長講
之後課長手機打了快兩個小時都沒接,沒辦法只好傳簡訊,順便說了要離職
禮拜四當晚就沒去上班
後來課長回簡訊叫我把剩下的班上完再走(剩一個禮拜左右)
但我原本是打算禮拜四當晚開始就不去了,因為週五週六剛好休假,也很不想之後去上班
還要看人家臉色
禮拜天有晚上的班,很想直接不去
有以下問題,希望有版友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有爬文過了
1.勞基法只說三個月以上要提早十天告知
沒說未滿三個月的情況,所以是可以告知後直接離職嗎?
2.當初進去時有寫合約,雖然勞基法說沒寫離職書照樣離職成立,但我還是擔心不寫就離
開會不會造成什麼影響
3.用簡訊告知離職時沒明確說是要馬上離職,後來也沒明確回應是否會上完剩下的班,這
樣禮拜天的班直接不去沒問題嗎?
4.薪水是每月5號發,那離職後是過幾天就可以領到還是要等到下個月5號呢?
5.如果直接禮拜天就不去會對我之後的求職造成影響嗎?因為想說只是做不到一個月的工
讀,只要履歷表不寫未來的雇主也不會知道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9.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76567901.A.FF2.html
※ 編輯: fyjop2012 (39.9.29.116), 10/16/2016 05:49:59
推
10/16 11:01, , 1F
10/16 11:01, 1F
→
10/16 11:01, , 2F
10/16 11:01, 2F
謝謝,剛剛有直接打電話去做確認了
※ 編輯: fyjop2012 (39.9.29.116), 10/16/2016 13:08:05
推
10/16 13:32, , 3F
10/16 13:32, 3F
→
10/16 16:10, , 4F
10/16 16:10, 4F
→
10/16 23:00, , 5F
10/16 23:00, 5F
推
10/17 00:22, , 6F
10/17 00:22, 6F
→
10/17 14:22, , 7F
10/17 14:22, 7F
推
10/18 06:45, , 8F
10/18 06:45, 8F
→
10/18 06:46, , 9F
10/18 06:46, 9F
推
10/18 10:23, , 10F
10/18 10:23, 10F
→
10/18 10:23, , 11F
10/18 10:23, 11F
→
10/18 10:24, , 12F
10/18 10:24, 12F
→
10/18 10:24, , 13F
10/18 10:24, 1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