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看板ServiceInfo作者 (小猴子)時間15年前 (2011/03/01 21: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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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一間飲料店當正職 因為我們店有在做活動,滿68元可以抽獎 獎品就是一些買一送一或著是紅包袋等等之類的 還有一種是禮品(本來是送單曲CD)因為送完了 店長決定改送30元飲料的兌換卷 某天我兩個朋友去買飲料,我給它們多抽一張 她們都是抽到禮品我就給了她們2張兌換卷 老闆看監視器就說我有侵佔或圖利的嫌疑 (但是其他客人要求重抽或多抽我都會給它們換) 這個月公司把我降職變工讀生 這件事是2/14發生老闆就叫經理來跟我談 說從2/16直接變工讀生 2/15前算正職薪水 2/15之後算工讀生時薪 但是我當時並不同意我就說要直接離職 是我們的店長拜託我幫他在做到3月中然後薪水她會請經理在幫我協調 結果還沒有結果店長就被掉走了,後來來接的店長就說薪水就是這樣算 當初有發人事公告但是我們店沒收到我也沒看到店長也不知道 那我現在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到薪水呢? 因為我不覺得自己有錯經理和其他店長也說這根本沒怎樣 據說是要省掉店裡人事成本才會這樣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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