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面試條件跟實際上工後不同的處理方法

看板ServiceInfo作者 (倒數計時ing)時間15年前 (2011/02/04 02:4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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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在一家餐廳上班 因為之前大學在那裡打工過 所以後來店裡廚房有職缺主廚就找我回去幫忙 前言完 我想要問的是 在面試時跟主廚講好的假是前三個月試用期4天 經過三個月後變5天 因為之前的模式就是這樣所以沒有太大問題 於是就離開原本的公司 轉到現在的公司 但是 開工上班第一天 主廚才跟我說公司規定 從我之後的所有員工 一律都只能放4天!可是之前的員工都維持放5天 我整個超傻眼的 當時才又剛剛買了保險 要繳一筆不少的款項 不太容許我不作這工作 於是就硬著頭皮繼續做了 後來也跟老闆爭取過幾次 但都以公司規定把我擋回來了 我想問 面試時候說好的條件 可以在開工時才臨時改變嗎? 老闆是說在我來之前就跟主廚說過 是主廚忘記跟我說了 可是我在上班前 還有到過公司幾次 老闆也都有看到我 完全都沒事先告知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狀況嗎? 真的覺得好像被擺道.... 難道真的只能換工作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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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白紙黑字麼? 沒有, 好, 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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