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沒有提早離職就要被扣薪 這樣對嗎?
沒有提早1個月提辭職,老闆要扣我1/3薪水 這樣對嗎?
最近轉職潮,所以小妹我也決定當跳跳兔
目前在一家小小小公司當行銷企劃助理 (一年又四個月)
由於我有經濟上的壓力(學貸),所以不敢先辭掉現在的工作
只好以在職的身分找工作
很幸運的 我應徵上了新公司 1.25通知我錄取
但由於新公司很急著要人,我也跟他說明我的難處
我必須先交接現在的工作,希望他可以給我一些時間
所以雙方協議讓我2.16到職 (最後妥協所以不能在更動)
因為這是我第一次轉職,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跟老闆開口
掙扎了很久,於是隔天 1.26我馬上就提出了辭呈,希望可以讓我如期到新公司報到
沒想到,我的老闆說我沒有提早一個月講,所以必須扣掉我的薪水1/3
我好難過好生氣,1/3薪水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
他說當初我進來的時候有簽訂公司內定的員工條款,上面有註名這一點
因為那時候我剛畢業,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所以我就傻傻的簽下去
但是我查了勞基法,滿一年未滿三年只需15日前告知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 真的被扣1/3薪水嗎?
我....真的吞不下,雖然我知道我這樣突然離職會造成公司的困擾
但每次公司總是劃大餅,我已經對公司沒有信心了
所以想給自己一個機會,換好一點的公司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 就因為我當初有簽訂條款 所以就必須被扣薪嗎?
1/3薪水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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