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離職手續?

看板ServiceInfo作者 (大塚先生)時間15年前 (2011/01/15 11: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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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10月份開始在目前的公司上班 一到職就碰到了特殊狀況 有一個員工要離職.一個員工生病住院,整間店剩下我這菜鳥和另一位員工 當時老闆娘跟我說,這段時間比較特殊,我們都把上班的狀況記錄下來 下個月會按照時薪算給我們,當領薪水的那天發現只有多補給我600 (他應該補給我一天半的薪水,我從10/21到直到11月初都沒有好好的休一整天假) 我問他他的回答很妙,前後說法不一 #我想知道你們怎麼算薪水的 (1)反正你們每個月就是18000的薪水,去除以30天,所以一天就是600 (那我排30天都休以也要給我18000?) #那你應該補給我一天半,可是你只多補給我600 (2)因為我們算薪水是從A月20號到B月19號,你剛好是21號到職所以20號沒上班阿 (意思是說我假如是25號到職,那20,21,22,23,24都不算囉?) #可是那時候你有說會按照時薪算給我,因為我上了很多全班 (3)我們也沒有硬性規定要你們要那樣排班阿! (所以我聽信你們的鬼話想說人手不夠幫忙你們,得到的結果就是我活該帶衰?) (以上是我最近問的,因為他的薪水是1/20~2/19的薪水3月5號才領) 其實在做不到1個月覺得不太OK就提了離職 原因是覺得薪水太少無法存錢 加上上班時數太長(不是半天就是全天,全天有12個小時) 而公司也沒有供應員工餐或餐費 如果在附近要自己處理吃的花費太大了 在以上的因素我提了離職 過了幾天沒有下文,我又重新提了一次 並且詢問是否要填離職單押上日期 這樣對雙方都比較有保障 老闆就勸我說再留下來試看看 說近一兩個月他有新的計畫,包括菜單以及人事和薪資調配 我就聽信了他的鬼話!!!!!!!!!!!!!!!!!!! 接下來的1個月他突然告知店裡全部的員工說要到百貨公司臨時櫃當門市 重點是我們的薪水還是一樣!!!!!!!!!!!!!!!!! 他也不管我們突然知道要到百貨公司上班有多遙遠 我從家裡騎車到捷運站再轉公車,而更慘的是我們一樣都沒有餐費 只能天天吃美食街或者便利商店(感覺我很愛吃=___=+) 而結束百貨公司門市小姐,他所謂的新計畫一點動靜都沒有 ------------------------------------------------------------------------------ 其實他們這樣已經違反勞基法了 依照月薪的話我們一個月只有18000,但是我們有很多一天12小時的班 這樣根本就超時了,如果依照時數去算我們只有70幾吧!!! (媽呀現在都98了) 其實重點在 要怎樣成功的題離職?? 我聽現在的員工說,之前有一個做了很久的員工 跟老闆提離職,不管是口頭上告知還是傳簡訊寄MAIL(長達半年) 老闆完全不甩他,直到有一天他找到人了就突然跟他說:那你就做到今天! 而那位員工覺得太突然了,都沒有事先告知讓他一下子沒有了工作 他就跟老闆說可不可以讓他多幾天時間去找下一個工作 沒想到老闆就拿出他傳的簡訊列印下來的給他看 就說你久之前就傳了那你應該找到工作了吧!!! ------------------------------------------------------------------------------ 我想問的是 是不是只要白紙黑字寫下來,雙方簽名押個日期 我就可以在協調的時間內成功離職? 還是一定要他們公司的離職單?(我之前跟他要他不給我) 最後祝大家都有個好工作,重點是要遇到好的老闆,也希望我脫逃成功Y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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