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要離職卻走不了
這是一個朋友遇到的問題
我朋友在一間餐廳工作,職位在那算是副店
那間餐廳是一個在台灣滿大的的體系
但我朋友在那做,覺得公司很多事都不公平
問題提出來,但沒辦法解決,所以萌生退意
後來我朋友找到一個新工作,也順利應徵上
在半個月就要過去上班了
所以我朋友就去跟店長說要辭職
但店長說不準,等等之類的......
我查過
勞基法規定
提出辭呈10天後
就可以走人
沒有什麼一個月前要提出的問題
(不知道這條勞基法是否正確)
但我朋友非走不可,店長又不放人
我朋友就打算用"翹班"這招
但是我覺得不是很好
我朋友說:他也不希望這樣,因為翹班又很不負責任
但是他不能跟店長說他已經找到工作了
所以各位有什麼更好的方法
比翹班離開公司更好又更圓滿的方法解決呢?
能把整件事情降到最低
拜託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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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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