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請問如何對付惡意解雇?

看板ServiceInfo作者 (尚市長)時間16年前 (2008/06/19 11:3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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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那一隻在大直某百貨做收銀員做了快三年了, 結果在做到兩年十個月的時候,上級就開始一直挑剔她的工作表現, 前幾天更是要她"做到這個月底為止"; 我家那隻是滿豁達的個性,想說工作不做換工作就好, 可是她又怕說離職的理由寫"解雇"的話,找下個工作會給新面試單位不好的印象, 所以她就被人家"橋"了一下,離職理由改寫"因家庭事故離職"... 我快被她這種個性氣炸了,不過身為法盲,我還是上來問一下: 1. 換工作的話,寫"解雇"真的會比寫"因故離職"來的更不好嗎? 2. 某百貨這樣子硬是不讓人做滿三年的做法合法嗎? 3. 如果寫"因故離職",我家那隻會有什麼損失? 以上幾點煩請諸位為我解答疑難,多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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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資遣才會有資遣費可以領,不過通常資方不會用這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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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因為他要多付你扣扣啊,孩子,至於下個工作,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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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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