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揪唱歌!內文有事給樓上原PO
※ 引述《MinChuan (銓)》之銘言:
: ※ 引述《MinChuan (銓)》之銘言:
: : 廢話不多說
: : 因為本版版友有人提議又期待想要唱歌,(其實是礙於本人本學期沒唱到歌不愉快XD)
: : 所以我們就去唱吧~!!!!!!!!!!!!!
: : 時間是到2月前的周日
: : 也就是1/24和1/31.
: : 晚上夜唱,或是早上晨唱
: : 看包廂大小,還有上一次的經驗,包廂應該是小包廂(還是人會變多XD?)
: : 西寧好樂迪(西門町)
: : 價位:http://www.holiday.com.tw/room/newprice/116.htm
: : 那麼大家要的時間是...
: : 請寄站內信給我連絡方式(至少手機)還有你希望的時間,或是說你需要我去幫你帶路>.<
: : 1/22(五)晚上11點會截止,然後PO正確時間
: : 多謝合作,如果沒超過3人就流標XD
: : 以下是名單
: Minchuan
: s840640
確認時間1/24早上9點西門町好樂迪西寧店
參加人員
Minchuan:大家多多支持啊!!
s840640:吼~~~~我要唱歌發洩
anniehan1:我有錢就會去~XDDDDDDD
只有三個人T_T
真是機車~=口="(而且第三個人還不一定會去囧>")
在討論一下看看會不會去好了
要就是訂小包廂~
(所以要參加還是可以打給我>_<,不要怕起不來,雖然我也很怕~XDDDDD)
對了...
我送上面那一串文的原PO一句話
劈人者,人亦劈之
一句話就解決了~
再多解釋一下,不希望她劈你,你當初在劈的時候就該想想
當初你不劈,後來另外的人追你女友根本不足為懼
我只能說現在弄成這樣算是自找
敢劈腿,就要有種一輩子不放真心
敢當玩咖,就要有一輩子沒真心的心理準備
沒有那種覺悟,就走正常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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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人亦殺之
By 火鳳燎原 司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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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6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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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樓上變頭推~
※ 編輯: MinChuan 來自: 114.45.160.252 (01/2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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