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離職特休實例

看板Salary作者 (woohoo__)時間1年前 (2023/01/12 23:55), 編輯推噓11(11037)
留言48則, 15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首先 非常感謝版上的文章及留言, 還有法律的保障 幫助我度過這次身心疲累的離職的鬥爭 也希望往後 不要有任何人會遇到一樣的事情 但好像有點難(? 如果真的遇到,加油吧! 我的故事是 (文有點長) 在職三年多不到五年,因此有30天預告期 特休天數還剩下七天,希望可以在預告期最後幾天使用完,且不需在進公司。當然在請特休 前,所有業務皆需交接清楚。哦對 忘了說最後離職日恰好是週一。 公司用了以下「假規定真理由」阻擋我使用特休 1.特休不可以連續休這麼多天 2.勞健保帳款會有跨月掛帳問題 3.真的要使用只能換錢,並把離職日提前至最後進公司那天 (我必須先說 我們公司若有任何人事問題,都是直接找人資主管「本人」協商。) (以下簡稱:我的主管:A/主管A的主管:S) 上週提完離職後 週一:A告知我人資無法接受特休,由於A無法決定這部分,要我直接向人資這邊討論, 因此我傳了訊息 客氣的希望人資能抽空討論一下。 (無回應) 週二:我又再次傳訊息,因為我知道人資可能很忙,但希望他有空時方便借我個一點點時間 。(無回應) 我轉告了A此事,希望他可以代為聯繫人資這邊,作為橋樑(A也無回應) 因此我查了版上所有類似的問題 所有留言,還有法規 清楚的寫了封正式辭職申請信 1.提離職日期 2.交接日期 3.交接內容 4.特休使用日期 5.正式離職日期 cc A,S,人資,很重要的*私人信箱留底* 週三:非常臨時的被A,S叫去會議室 S一開始以同理心得切入話題說自己跟我同站在勞方,實質上不斷的要說服我 不要請特休, 我不斷的強調一切只是遵照勞基法走。 之後S大翻白眼不耐煩的說30天預告期不合理,並要我放下法規,以「道德觀」來看待,就給 個方便難道很難?最後忍無可忍時,說年終都在這樣在發,公司有虧欠你? 當然這場會議不歡而散 下午剩下A主管再次找我面談,說他們幫我爭取到最後七天改成上班週二四,休週一三五 我依然堅持我原本的規劃。 A也忍無可忍+但又無可奈何的離去回報給人資 後來我剛好本週有事要請假,需要經過人資 親自去拜訪了她,她的態度就非常不耐煩,對我依然無回應。 因此我就回到座位,再次把交接清單清楚發出, 「一樣記得郵件中要有以上那群人。」 直到今天週四我就收到通知 離職程序可以開始跑了。終於! 我向勞工局確認過,公司阻擋我的那些理由 全部都不合法! 為了少付一個假日的薪水,並不滿一個月的勞健保 才會這樣步步逼。過程很辛苦很煩很累 但是自己的權益,只能自己爭取。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2.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73538919.A.B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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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一開始傳願意討論訊息就顯現弱勢態度,決心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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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21, 1年前 , 2F
法條走就直接攤明講,哪來討論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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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22, 1年前 , 3F
不過也算是經驗啦,主張權益也是越來越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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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24, 1年前 , 4F
離職後先好好休息吧,祝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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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25, 1年前 , 5F
一開始示敵已弱沒什麼不好啊 底線就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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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28, 1年前 , 6F
合法權益不想退讓的話,何必示敵以弱,人家看你軟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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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28, 1年前 , 7F
然就來試你會不會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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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41, 1年前 , 8F
原主堅守立場沒隨老狗起舞算是不錯了,人還在職能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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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41, 1年前 , 9F
主管要求及人資流程嗎?想聽聽高手分享如何應付的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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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47, 1年前 , 10F
哪有什麼高招,依法提出預告期後,你就算沒交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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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47, 1年前 , 11F
沒跑人事流程還是合法離職啊,難不成人資看你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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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0:47, 1年前 , 12F
上班還會幫你繳勞健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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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1:32, 1年前 , 13F
唬爛特休不能連休,之前離職我放了一個月(2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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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1:32, 1年前 , 14F
的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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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12, 1年前 , 15F
如G大所說,因為主管無法下決定,也不願意幫忙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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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12, 1年前 , 16F
逃離的原因)才需要找到人資本人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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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12, 1年前 , 17F
後來也問了勞工局無論公司流程有無跑完,只要日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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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12, 1年前 , 18F
標示清楚,也確認將訊息告知資方,特休及離職日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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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12, 1年前 , 19F
以直接不出席,公司不得以曠職或是其他理由扣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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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12, 1年前 , 20F
看完樓上大大的想法也學到另一課,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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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36, 1年前 , 21F
我遇到的大公司反而希望你日期壓後面一點,後面連續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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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7:36, 1年前 , 22F
更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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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9:06, 1年前 , 23F
特休換錢是底線,其他多拿隨緣隨文化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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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09:51, 1年前 , 24F
反而希望你壓後面一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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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0:41, 1年前 , 25F
爛公司快點閃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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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2:25, 1年前 , 26F
推 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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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59, 1年前 , 27F
勞工於離職時,是有交接離職手續之義務的。公司不能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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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59, 1年前 , 28F
薪資,不表示能沒交接完亂搞到公司不爽,拿致受有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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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59, 1年前 , 29F
來循民事民事求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這樣只是搞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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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6, 1年前 , 30F
公司流程的部分是指「公司額外規定的簽核流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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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6, 1年前 , 31F
請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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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6, 1年前 , 32F
這次我想為已經盡我的責任將交接清冊列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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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6, 1年前 , 33F
交接中卻還是不斷被刁難,任何理由都可以成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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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6, 1年前 , 34F
心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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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8, 1年前 , 35F
樓上,公司要能有證據表示因為員工離職沒交接好而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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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8, 1年前 , 36F
有重大疏失的直接原因,你不知道嗎?哪個公司那麼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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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8, 1年前 , 37F
不要嚇不知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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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39, 1年前 , 38F
回g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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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49, 1年前 , 39F
原主W大有做功課處理的還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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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49, 1年前 , 40F
是因推文有人提“沒跑人事流程還是合法離職”而提醒,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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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1:49, 1年前 , 41F
務上是少見,判例也多是公司失敗,不用奴但要小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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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46, 1年前 , 42F
勞方硬起來就對了,不要奴性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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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7:23, 1年前 , 43F
人事流程只是公司內部的作業程序,不能構成妨害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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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7:24, 1年前 , 44F
結束雇用關係的限制。至於因為沒有好好交接造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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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7:24, 1年前 , 45F
的損失,那是公司要舉證,例如員工握著鑰匙密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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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7:25, 1年前 , 46F
交出來之類的。但是沒有新人來頂替原職缺,或者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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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7:25, 1年前 , 47F
沒有技能接替離職者,那是公司的問題,不是勞工。
01/14 17:25, 47F

01/15 01:22, 1年前 , 48F
就智障公司以為內規可以大過法規 直接叫他們吃屎
01/15 01:22, 48F
文章代碼(AID): #1Zm2rdlJ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