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試用期的離職日

看板Salary作者 (橙)時間2年前 (2022/03/02 13:04), 2年前編輯推噓14(1409)
留言23則, 17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做了不到10天 昨天跟會計提離職提離職 查了勞基法說是做三個月才要預告 聽會計的說法… 叫我先寫交接項目 希望我多待幾天讓她找人 還說等等傍晚開會討論 囧 先問問大家的意見 雖然沒有其他工作要趕報到 禮貌性堅持到週五應該還行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20330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幹!這梗…有毒…!!! 2033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 〒 20332 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 20333 XX 6/17 - 囧 (哈哈拎北有毒) \▲▲▲▲\ = ●20334 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20335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口卡 口卡 嘗 百 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64.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46197471.A.9EC.html

03/02 13:23, 2年前 , 1F
未滿三個月當天走都可以 ~
03/02 13:23, 1F
是這樣說沒錯

03/02 13:24, 2年前 , 2F
你現在這樣閒閒的每天領薪水不好嗎
03/02 13:24, 2F
每天事情還是很多

03/02 13:25, 2年前 , 3F
還是你覺得沒有當天馬上走人就是奴XD
03/02 13:25, 3F
※ 編輯: rainbow22 (27.51.64.159 臺灣), 03/02/2022 13:26:50

03/02 13:42, 2年前 , 4F
看你要不要情義相挺阿,不急著報到錢又正常領
03/02 13:42, 4F
報價跟採購單一直增加 不想加班相挺

03/02 13:43, 2年前 , 5F
是可以加減做,反正離職的人最大,他們也不能怎樣
03/02 13:43, 5F

03/02 13:49, 2年前 , 6F
可直接走,我做2天也是當面告知比較好
03/02 13:49, 6F

03/02 13:52, 2年前 , 7F
未滿三個月,隨講隨走!但你人好可以留下來交接
03/02 13:52, 7F
不知道要多久 ※ 編輯: rainbow22 (27.51.64.159 臺灣), 03/02/2022 14:26:44

03/02 14:38, 2年前 , 8F
不急的話,可以多做幾天,反正你已經無敵了
03/02 14:38, 8F
就是想問問押幾天算極限

03/02 14:53, 2年前 , 9F
可以押你想走的日即可,看能不能留下提離職的書面證據
03/02 14:53, 9F
口頭講完 有用line溝通 我會再押日期

03/02 14:54, 2年前 , 10F
不需要等對方找到人,順便把手上有的事交接一下,或是公司
03/02 14:54, 10F

03/02 14:54, 2年前 , 11F
有提供文具之類的物品也一併列一下,以免公司找麻煩
03/02 14:54, 11F
※ 編輯: rainbow22 (27.51.64.159 臺灣), 03/02/2022 15:14:01 ※ 編輯: rainbow22 (27.51.64.159 臺灣), 03/02/2022 15:14:36 ※ 編輯: rainbow22 (27.51.64.159 臺灣), 03/02/2022 15:15:15 ※ 編輯: rainbow22 (27.51.64.159 臺灣), 03/02/2022 15:16:30

03/02 15:30, 2年前 , 12F
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期 就看你有沒有想給個人情多待幾天
03/02 15:30, 12F
我的人情是到下週一二左右

03/02 15:30, 2年前 , 13F
法規上來說當天走完全沒問題 建議還是跟公司討論好
03/02 15:30, 13F

03/02 15:37, 2年前 , 14F
做不到10天也沒有人情可言吧 直接走就好了
03/02 15:37, 14F

03/02 17:43, 2年前 , 15F
看你,可以加減做,但絕對不加班
03/02 17:43, 15F
八點上班本來到五點半已經很悶,基本都要加一個小時

03/02 17:55, 2年前 , 16F
給一點點人情可以考慮,這週五很OK
03/02 17:55, 16F
明天才要開會討論交接事情 我是到下週一也行 ※ 編輯: rainbow22 (118.161.242.133 臺灣), 03/02/2022 21:03:41 ※ 編輯: rainbow22 (118.161.242.133 臺灣), 03/02/2022 21:04:41

03/02 21:49, 2年前 , 17F
不是義務 看你要不要
03/02 21:49, 17F

03/02 22:57, 2年前 , 18F
法律上是可以當天,但沒有深仇大恨雙方協調這週五我想還
03/02 22:57, 18F
我是可以到週五啦 但是感覺他們想拖時間

03/02 22:57, 2年前 , 19F
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吧。除非你一刻都不想多待
03/02 22:57, 19F

03/02 23:09, 2年前 , 20F
你就說新公司急著報到
03/02 23:09, 20F
※ 編輯: rainbow22 (39.13.34.140 臺灣), 03/02/2022 23:50:21 ※ 編輯: rainbow22 (39.13.34.140 臺灣), 03/02/2022 23:51:21

03/03 00:59, 2年前 , 21F
做不到10天有東西可以交接嗎XD
03/03 00:59, 21F
有 我都開始自己詢價採購了

03/03 02:18, 2年前 , 22F
反正他找人的時間也有算錢,耽誤幾天當做個人情不吃虧。
03/03 02:18, 22F
我週二下班聊 說今天聊 ※ 編輯: rainbow22 (114.43.7.8 臺灣), 03/03/2022 07:15:29 ※ 編輯: rainbow22 (27.240.161.234 臺灣), 03/03/2022 08:00:06

03/03 21:34, 2年前 , 23F
笑死 才10天有什麼人情
03/03 21:34, 23F
文章代碼(AID): #1Y7lhVdi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