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欲離職日期短於離職預告天數已刪文
如標題
因為目前工作不適應加上薪資與面試答應的有落差
因此已經找好工作,也答應23號會到職
結果剛才仔細看日期才發現我今天剛好滿三個月,必須要前十天前預告離職
但目前天數只剩下七天(包含假日)
請問如果短於法律規定的十天 會有什麼後果嗎?
另外大家是否有建議比較好的離職說法
(怕公司刻意要跟我追究天數的問題)
跟新公司延後到職日期算是下下策,希望將現有的處理好為主
Ps 目前工作交接沒什麼問題
基本上一天就夠
只是我這個位置算是新創立的部門(只有我)
如果走了就等於沒人處理相關事務
會變成恢復到我來的模式之前,外發處理即可
不會影響到公司運作
(離職原因也包括此部門事務3個月來大概只有兩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64.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84263093.A.0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