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外派機票支付及薪資疑問

看板Salary作者 (歐耶!!!!)時間4年前 (2019/11/15 01:30), 4年前編輯推噓2(3110)
留言14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煩請各位大大幫忙研究,小妹的狀況比較複雜一點 目前正在外派工作,合約時間為2018/9/27-2019/9/26, 實際工作日期為2015/12開始,但已完成一期三年約 而合約上規定,期滿公司須支付員工機票返台。 9月時主管約談,因公司需要人手幫忙交接,希望可以協助交接 故主管寫了一份內部的簽呈,內容寫9/22-10/14返鄉休假, 並且在我簽名後加上備註: 1. 該員XXX合約至2019/9/26期滿,基於公司後續需要,約滿返台休假後再回公司上班 幫忙,以及交接培訓新進職員至明年一月下旬,然後再轉回總公司上班。 2. 休假先安排9/23-10/14,以及後續於2020/1/22返台直接於總公司上班。 以上備註我是在之後才看到的,並且我簽名的時間為7/22,其備註簽名時間為7/24。 依照此簽呈,我於10/14返回外派地工作協助交接,但因私人原因,無法待到原時間一月 才離開,故交給主管離職單,離職日為12/2。 我在離職單上註明,合約期滿感謝公司栽培,而交給主管後,主管要求在離職單上備註, 自購機票回台。 今日收到公司通知,原簽呈因離職取消,機票費用由該員自付,並當初9/22-10/14為無薪 假,須扣回22天薪資。 煩請幫忙有沒有勞基法可以向公司要求,不可扣回22天薪資,以及機票須要公司支付,謝 謝大家,拜託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6.1.23.250 (尼加拉瓜)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73752642.A.8CA.html ※ 編輯: s91825 (186.1.23.250 尼加拉瓜), 11/15/2019 04:53:48

11/15 09:05, 4年前 , 1F
尼加拉瓜哪一家阿
11/15 09:05, 1F

11/15 09:07, 4年前 , 2F
離職日到了才進行程序 歸屬地離職文件公證
11/15 09:07, 2F

11/15 19:11, 4年前 , 3F
簽都簽在備註最下或尾巴 有這樣簽了又補充備註的嗎? 這
11/15 19:11, 3F

11/15 19:11, 4年前 , 4F
三小公司
11/15 19:11, 4F

11/15 21:15, 4年前 , 5F
我猜薪水很低,外派總薪資低於六萬那種
11/15 21:15, 5F

11/15 23:24, 4年前 , 6F
當初合約是一年幾次休假幾天?
11/15 23:24, 6F

11/15 23:25, 4年前 , 7F
一般來說 公司都必須負擔職員離職回台的機票 但妳的
11/15 23:25, 7F

11/15 23:26, 4年前 , 8F
休假要列清楚一點
11/15 23:26, 8F

11/16 00:51, 4年前 , 9F
勞基法第14、16條 可是人資也讀過啦
11/16 00:51, 9F

11/16 00:52, 4年前 , 10F
問題在於那個“私人原因”
11/16 00:52, 10F

11/16 01:05, 4年前 , 11F
首先需澄清離職前你還剩什麼假?還有多少天?可以足夠用
11/16 01:05, 11F

11/16 01:05, 4年前 , 12F
完原本預計的返台假?這樣才能了解是否沒休完假可以轉換代
11/16 01:05, 12F

11/16 01:05, 4年前 , 13F
金。至於機票部分要看當時合約一年多少次,今年是否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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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01:05, 4年前 , 14F
剩餘次數,離職是否按比例提供回台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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