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與惡質資方調解失敗

看板Salary作者 (嗚啦啦)時間5年前 (2019/05/02 15:05), 5年前編輯推噓8(8013)
留言21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有問題想要詢問各位懂法律的板友,所以我長話短說 主要是提問也想提供一些自身經驗給大家 我本身是在韓流發威的幸福城市上班,從事補教業 前老闆是個很愛把員工留到12點1點才讓員工下班的老闆 寒暑假每天都要提早上班,國定假日也都上班不補假 一周工時大約都55小時up,btw從來沒給過加班費 原本下定決心默默離開 結果離職之後前老闆一直在跟學生家長惡意中傷我 所以最後我決定跟勞工局提出檢舉還有跟他申請加班費的調解 (後來才發現也有別的前員工也提出檢舉) 目前進度如下 1.勞工局已檢舉也去勞動檢查了,聽另外一個去檢舉的前員工說,應該是開罰8萬,判決 書? (內容大概就是:未給付加班費,休息日上班等等...) 2.今天調解的時候我帶了薪水單(上面有薪資結構)、我主張的加班時數和加班費、 還有投保明細。我勞保是公司任職一年後幫我加在職業工會 3.因為我的薪資結構是本來是領固定月薪,後來被改成有基本的行政全勤獎金。剩下都是 看學生人頭抽成(1人500~1000元之類) 4.結果資方這時候就主張,我跟她之間是"委任"關係不是"雇傭"關係 所以我不能跟他要求加班費,他也不必提供6%提撥勞退 5.我任職的一年7個月全部都有打卡紀錄(但今天資方不帶來),所以最後協商破局。 最後可能就是走訴訟 想請問板友,因為我也沒太多錢請律師跟資方對抗,所以想請問資方這樣的推託辦法 是可能被採納的嗎?我這邊應該採取怎麼樣的行動會比較恰當 p.s我任職期間就走了5個英文老師,加上其他科別的老師就快10位。有一半以上是連加 在工會都沒有。很多都跟老闆不歡而散。前老闆也沒有給過任何人加班費,他現在就找了 還任職的兩個老師當墊背,要她們說自己是跟公司委任合作關係。所以凹說之前的老師也 都是~但是我並沒有簽過任何委任合約 其實跟資方抗爭這條路上真的很多辛苦跟辛酸。因為還要顧及自己的家庭跟目前的工作, 但是真的不想讓這樣不認錯一直壓榨的老闆,沒受到該有的教訓。 如果還有什麼沒補充到的歡迎提問,也謝謝幫忙回答的各位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6.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56780737.A.1B1.html ※ 編輯: s8139118 (110.26.6.193), 05/02/2019 15:08:48

05/02 15:10, 5年前 , 1F
白紙黑字說你們是委任的證明 拿不出來就不是他說了
05/02 15:10, 1F
※ 編輯: s8139118 (110.26.6.193), 05/02/2019 15:11:17

05/02 15:10, 5年前 , 2F
05/02 15:10, 2F
※ 編輯: s8139118 (110.26.6.193), 05/02/2019 15:14:39

05/02 15:16, 5年前 , 3F
可是調解委員說沒有簽也不代表沒有委任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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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10, 5年前 , 4F
那也要他拿出東西證明,你不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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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30, 5年前 , 5F
舉證責任在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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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7:44, 5年前 , 6F
看看符不符合資格,可以找法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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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8:47, 5年前 , 7F
有工作契約嗎 如果有的話依契約 或是有沒有當初的應聘廣告
05/02 18:47, 7F

05/02 18:48, 5年前 , 8F
勞動部寫信過去陳情 讓他們逼市政府去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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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21, 5年前 , 9F
打電話去法扶,約時間直接跟法扶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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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28, 5年前 , 10F
已經勞檢完畢了。
05/02 20:28, 10F

05/02 23:49, 5年前 , 11F
委任是要處理一定目的的事務 還有獨立的裁量權 你
05/02 23:49, 11F

05/02 23:49, 5年前 , 12F
有嗎
05/02 23:49, 12F

05/02 23:50, 5年前 , 13F
像公司總經理會被委任就是負責營運 用人薪資都可以
05/02 23:50, 13F

05/02 23:50, 5年前 , 14F
他決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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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3:50, 5年前 , 15F
你負責什麼 招生嗎 那有什麼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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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3:52, 5年前 , 16F
其實你把該算的算一算 直接遞民事 一樣要調解 相信
05/02 23:52, 16F

05/02 23:52, 5年前 , 17F
跟今天的一樣 你就反問對方就好 反正 法官不是笨蛋
05/02 23:52, 17F

05/02 23:55, 5年前 , 18F
然後拿到錢之後 記得再去國稅局檢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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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3:55, 5年前 , 19F
消防也可以考量
05/02 23:55, 19F

05/02 23:55, 5年前 , 20F
以上是為了讓她更好唷
05/02 23:55, 20F

05/03 19:51, 5年前 , 21F
樓上好提議!
05/03 19:51,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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