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勞保墊償限制問題

看板Salary作者 (vicky)時間5年前 (2019/04/06 12:1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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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28條第1項明定,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 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 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所定積欠之工資,以雇主於歇業、清 算或宣告破產前6個月內所積欠者為限) (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 (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請問若公司清算、歇業、破產時,申請墊償的資格是否有限制對象只有破產清算時間點當 下的員工?假設我在本月拿到非自願離職單,但仍被欠薪、欠資遣費,若在非自願離職的 當天起至六個月時間內公司破產清算,尚有被欠薪及資遣費這樣還可以申請墊償嗎?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8.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54524298.A.3D8.html

04/06 21:59, 5年前 , 1F
可以喔 目前也是類似情況正在處理當中
04/06 21:59, 1F
文章代碼(AID): #1Sg2YAFO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