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想看勞資調解跟民事訴訟過程可以直接下拉
前言:我在這家網路行銷公司任職期間104.5~107.4
104.5~105.2都是沒有辦公室的情況下,自由辦公(老闆說我是承攬人員,當時是這間公
司成立第三還是第四年,員工只有老闆、老闆娘、帶我的主管兼股東與我四人)
105.3在新竹國泰醫院附近大樓有了正式的辦公室,同期間帶我的主管因跟老闆理念不合
離開了,我選擇留下繼續工作
惡夢:105.6~至今
105.6~至今,我前後交了兩個男友,老闆都不滿意,於是他不斷要我跟男友分手,每個
都講了大概有兩三個月的時間
還跟我說
「妳跟這樣的人交往,人生註定沒出息,不會有錢」
「妳怎麼越活越退步」
「妳不用想著當主管了,妳連自己都管不好」
後來還好革命(?)成功,老闆說要以後都不管我的感情事,但相對地我也不能說要當主
管的話,也不能管公司或是同事的事情
(現在想起來還真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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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老闆打電話指責我,說我不可以將不滿意公司方案的客戶轉介給別的公司,要我如實回報
(簡單說明,公司主力營業項目為媒合系統,對於希望小單位合作的客戶,老闆會要業務
去說服客戶買系統,我就是將小單位的單介紹給別的團隊執行)
被開除前,我每個月都有交業績回公司,也從未轉介客戶給經營同質平台的任何公司
當晚同事打給我,通知我老闆要把我炒了,隔天去收東西,我當下也是生氣,跑到辦公室
所在大樓樓下打電話給老闆,問他是不是有這件事,要我走我現在就可以去收東西
老闆回覆說「我可沒說要炒妳,妳現在不可以進辦公室收東西,明天上班時間再來收。」
於是我就離開了,接著收到老闆的訊息指示我還鑰匙跟收東西
隔兩天我擔心去收東西還要被冷言冷語對待,所以請我親哥哥陪我去收東西,當天老闆還
指使員工不得在原預定的上班時間九點出現,要他們故意遲到不幫我開門,最後我們在樓
下遇到同事,我哥哥請我同事跟老闆聯絡,老闆才慢慢從旁邊走出來,總之終於順利上樓
收了東西
(想不到這件事最後被老闆 恐嚇,說我帶兄弟去嚇他們...但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收完東西離開後,收到老闆娘訊息,要我隔天再進公司交接跟辦妥離職手續,我質疑「剛
剛可以辦為什麼不辦?」並表示我不會再進公司,有需要交接的客戶跟我說,我直接交接
給其他同事,另外該給我的薪水還是要支付,已讀不回。
到了發薪日,薪水沒發,又再傳了一次訊息,嗯!果然不讀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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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重點,雖然我還沒順利拿到錢,但還是希望能幫助到一些被假承攬真僱傭的業務人員
1、沒拿到薪水,趕緊請同事把佈告欄業績或是公司群組相關證據截圖或拍起來,如果客
戶願意的話請他們翻拍合約書,證明這個案子是你談成的
2、尋求(法扶)律師協助
其實在106.10左右,我就認識到一名勞資糾紛專長的律師,當時有向他詢問公司的諸項規
定是否合法規(ex平日開早會,因病假公假事假未到須罰錢,自費的員工聚餐未回覆到不
到或未到須罰錢,每月讀書心得未分享須罰錢...)
還有許多成文或不成文規定,想知道可以站內信
當然這些都不是「承攬人員」的責任
事實上我們應為「僱傭關係」
不過不管什麼規定,都必須盡快蒐證,罰錢紀錄表、罰錢規章,這些都先拍起來總有用的
一天(結果還真用到了)
3、勞資調解
蒐集相關證據後我就先向新竹市勞工處提出勞資調解,不過對方堅持不和解,這部分有興
趣了解的站內信吧...文章篇幅夠長了
於是我又送了一次民事訴訟,期間要特別注意的就是,法院會請你補正一些資料,例如該
公司的設立資料、負責人的戶籍謄本,要申請這些要打好幾通電話跑好幾個地方,幸好公
所經濟部辦公室的承辦人員都很親和,很順利就讓我兩天內補正資料提告
最新進度是9/17簡易庭,雙方同意再來調解
然後就是昨日9/27,想不到對方根本沒要調解算錢的意思,我提的六筆未支付薪資的案件
,他什麼合約跟資料都沒帶,甚至提出說我離開公司後將客戶資料轉出給別的公司服務,
要向我求償三十多萬???
Okay告我恐嚇說我損害該公司利益,這都無所謂,但薪水先算給我好嗎?!
調解委員說,今天是來替兩造調解算錢,勞方提出願意以求償金額六折和解,貴公司如果
要說勞方造成損害,請照程序去訴訟,但這筆薪資跟資遣費還是要調解的
總之最後我說,如果資方今天是這樣的態度說要調解,浪費三方時間,那也不用調了,所
以下次見面就是在法院了
最後心得重點:
1、早覺得公司有問題就早早離開,莫像我又待了半年
2、遇到事情了就別怕,蒐證再蒐證,物證人證都備妥
3、善用勞工處跟法扶資源,去找民意代表也是可以的,這些人通常比你跟你老闆更懂法
律
4、不要被老闆嚇到撤告,也切勿散佈不實內容(老闆在前同事面前說要把我送進牢,嗯
~老實說我也覺得身心恐懼,還好我有家人朋友的陪伴,不然這半年不知道有多痛苦)
以上句句屬實,如有不實願承擔相關責任
手機排版,如有傷眼請見諒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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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8098522.A.7B0.html
※ 編輯: pinky033 (123.195.45.48), 09/28/2018 09:36:42
※ 編輯: pinky033 (123.195.45.48), 09/28/2018 09:37:16
※ 編輯: pinky033 (123.195.45.48), 09/28/2018 09: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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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訴訟上去因為金額不大所以又走入調解程序,六折是當時勞工處調解時委員建議的金額
其實我也是想儘快解決,回歸平靜生活
勞動檢查(勞工處調解後他們有被檢查,但已經距離調解兩個月...)結果說目前一切正
常,勞保局也回函說經輔導已無違規事項
結論,沒得罰
※ 編輯: pinky033 (123.195.45.48), 09/28/2018 09: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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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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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職後有不少客戶不續約或是不合作,跟著我走,這幾筆他都要算我頭上
合約上未載明任何保密或競業條款
※ 編輯: pinky033 (180.217.158.219), 09/28/2018 10:25:1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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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我出社會第一份工作,所以很多細節覺得奇怪但老闆會說「這就是他跟別人不一樣
的地方」被唬得一愣一愣TAT
※ 編輯: pinky033 (180.217.158.219), 09/28/2018 14: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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