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調解過程問題消失

看板Salary作者時間5年前 (2018/07/23 21:28), 5年前編輯推噓3(3013)
留言1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今天下午與某個學會進行調解 過程中發現問題是 薪資月薪計算的時候 到底是以原始薪資23000.不含全勤(換算每日767元) 還是以25000含全勤的方式下去換算?(換算每日833元)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資遣費這兩個是必須要的嗎? 因為今天選勞工局的調解人是跟我說 若只有單純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能比較好談 若是兩個都要 對方立場來說根本不可能(因為學會太堅持立場.似乎不退讓) 雖然我問調解人我的狀況 只有八天來說 資遣費才200多 最怕是直接要你走法扶的方式去法院提告 這次因為主任跟人資無法做主 要等總經理那邊討論後 要等下週三進行第二次調解 萬一真的還是無法達成的話 要申請是直接在勞工局申請嗎 還是直接去法院提告? 另請教 非自願證明若資方一直死都不開 就業服務站是可以協助代開嗎? 畢竟歷年來 調解都是第一次解決 頭一次要第二次進行調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2.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2352508.A.0EF.html ※ 編輯: tonybbbb (180.217.222.111), 07/23/2018 21:29:11

07/23 22:05, , 1F
這些問題,你為什麼不問勞工局的人呢?
07/23 22:05, 1F

07/23 22:06, , 2F
幾百塊都無法作主?人資跟主任是當義工嗎
07/23 22:06, 2F

07/23 22:10, , 3F
月薪應該會被用原始薪資去算。非自願證明和資遣費是你的
07/23 22:10, 3F

07/23 22:11, , 4F
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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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2:29, , 5F
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經常性給予之津貼即屬工資!
07/23 22:29, 5F

07/23 23:19, , 6F
沒辦法 調解過程我有強調 但對方強硬堅持立場
07/23 23:19, 6F

07/23 23:19, , 7F
擺明就是寧願要走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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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3:20, , 8F
除非等下週三第二次調解又破局的話 法院就全部訴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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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42, , 9F
實領到的薪水加上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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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46, , 10F
這2樣資方都要給,不要在那邊聽調解員鬼扯,你去調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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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46, , 11F
時候調解員就要先問資方是否資遣,調解記錄上面就會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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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資遣證明要由就服處代為開立不是就服站,還有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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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46, , 13F
方堅持不給資遣費,超過30天你就可以去檢舉他了,看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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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罰25萬還是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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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49, , 15F
你的金額太少法扶也不會接,請律師就要7~10萬,這樣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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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49, , 16F
麼幫你告,這些我都有經驗,有需要可以私信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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