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平日正職外假日有兼職,一個月大概8000~10000元,我發現兼職公司沒有保勞
健保跟勞工退休金,可是我的所得稅裡面有他們薪資,表示他們有列薪資當作公司支出費
用嗎?
想請問大家兼職打工也需要保勞健勞退嗎?公司好像有保團保之類保險,這樣有違法嗎?
如果我去檢舉,是不是也無法拿到勞退金?一定要直接申請調解嗎?因為平日正職不方便
請假,怕程序太冗長...
先謝謝大家回答,希望臺灣職場環境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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