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這樣的規定能申訴嗎?

看板Salary作者 (眼淚會有流乾的一天嗎)時間7年前 (2017/05/01 23:18), 編輯推噓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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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外商公司上班,公司強調一切優於勞基法。公司關於特休,加班費等規定也都很 清楚。然而工作一陣子之後發現自己部門卻有異於其他部門的例外規則。例如,公司明文 規定假日加班的人可以選擇補休或者加班費,但在我們部門卻從未被告知有可以選擇,一 律是加班費。私下詢問過資深同事及人事,得到的回答是還是得看各部門主管決定。只是 只有我們部門這樣實施,這樣是合理的嗎? 再者,我們部門的個人特休限制非常多,例如15/20禁休,特休單位是一天,沒有半天的 選項,病假要附上醫師的詳細病名症狀的診斷證明文件等等,而這些規定在其他部門是 完全沒有的。我自己對這種種不公平感到很憤慨,很想知道這樣的情形是否能申訴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39.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93651902.A.DCC.html

05/01 23:45, , 1F
只給加班費比較好吧!不給補休是怕你放連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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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3:49, , 2F
想領加班費跟想補休的人都有的,公司規章也是寫著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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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部門主管怕事情多所以從不給選擇,這樣沒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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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加班費比較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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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補休選擇反而疑義多,加班費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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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2:27, , 6F
要申訴什麼?又沒有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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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2:28, , 7F
只能跟主管或公司反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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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7:02, , 8F
還滿正常的呀,你覺得不妥可以選擇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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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11, , 9F
上網查查看三個全部合法,你們部門規定比別的部門嚴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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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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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34, , 11F
可以申訴,請立刻寫email跟台灣老闆申訴,不行的話,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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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總公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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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36, , 13F
全部合於法令規定,有疑義請自行查詢勞工請假規則及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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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45, , 14F
有加班費比較好,很多給補休的休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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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1r6-tC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