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爭議:年終、全勤、薪水、預告工資

看板Salary作者 (藍楓)時間7年前 (2017/03/15 22:46), 7年前編輯推噓6(6011)
留言1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公司今天告知資遣,要我做到這個月底為止 但在討論資遣費時,卻跟公司有很多爭議,想上來請教大家 背景說明 我是104.2.1到職,預計作到106.3.31 期間公司曾變更我的薪資結構, 在今年1月以前,我的薪水是40K 今年2月起變成30K底薪 + 業績獎金固定6K 另外這半年都沒有請假紀錄,因此每個月有多領1K全勤獎金 爭議點 1、平均薪資計算方式 勞基法規定,資遣費以最近六個月的平均薪資計算 在我的認知,全勤獎金與業績獎金都應該要算在薪資內 所以我的平均薪資應該是 [(41000*4)+(37000*2)]/6= 39667 但是公司認為獎金與全勤都不算在裡頭, 所以算成 [(40000*4)+(30000*2)]/6 = 36667 所以算成 [(40000*4)+(30000*2)]/6 = 36667 所以算成 [(40000*4)+(30000*2)]/6 = 36667 2、年資計算 剛進前三個月是試用期, 我認為試用期也要算進年資內,所以我的年資應該是2年2個月 但公司認為試用期不算年資,所以應該算1年11個月 3、年假薪水折算 我還剩2天年假,公司說要折算成薪水給我 請問應該是以36000、37000(含全勤),還是30000(只有底薪)來計算? 我認為應該要37K,不然至少也要36K,但公司認為應該用底薪30K來算 4、年終計算 當初簽約時,在薪資說明上,公司有列出說會固定發一個月年終 原本是固定過年前發,但是去年改成11月發上半年,隔年5月發下半年 我認為既然合約上有明列給一個月,那應該算入年薪之內, 而且去年我的薪資還是40K,所以應該補發20K給我 但公司認為年終不屬於薪資結構,而且我5月以前就離職了,所以不需發 就算會發,我估計可能也以3萬的一半計算,而非4萬 想請問這種情況,我可否請求公司把一半的年終補給我? 想請問這種情況,我可否請求公司把一半的年終補給我? 若可以的話,應該是以多少月薪去計算? 5、預告工資 勞基法規定,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但是公司是提前15天才預告,請問這部份的預告工資如何計算? 6、求職假計算 勞基法規定,收到資遣通知後,勞工每7天可有2天的求職假 且請假期間薪資照給,並不得扣全勤 但因為交接期間太短,沒空請求職假,請問這部份可否要求公司折算成薪水給我? 或是要求延後離職日? 以上問題,想請問怎樣才是正確的? 我有保留每個月的薪資單,上面有我的本薪、全勤獎金、勞健保支出明細 若最後與公司談判破局,要申請勞資協調時,請問勝算有多少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22.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9589171.A.1B1.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9589171.A.1B1.html

03/15 22:51, , 1F
2.本來就該算年資,都進來工作了,哪有不算的道理
03/15 22:51, 1F

03/15 22:52, , 2F
3.特休跟加班費算法相同,加班費用底薪算,特休是用底薪算
03/15 22:5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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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休跟加班費算法相同,加班費用底薪算,特休是用底薪算
03/15 22:5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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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底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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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2:54, , 5F
4.看合約如何寫,有註明的話就得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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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2:55, , 6F
5.15天預告也沒差,但錢請公司補到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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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無法折現,沒空請謀職假=你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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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2:55, , 8F
都被資遣了還客氣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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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2:57, , 9F
加班費應該是要用全薪喔,經常性薪資都算在內
03/15 22:57, 9F

03/15 23:20, , 10F
所以你為什麼被資遣?
03/15 23:20, 10F

03/15 23:35, , 11F
我第三點的意思在於說公司用哪個算看加班費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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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勞基法規定的確是全薪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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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uemaple2 (223.139.222.68), 03/15/2017 23: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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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k已經高過版上鄉民的平均了默認科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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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2:19, , 14F
為何被資遣已經不是重點
03/16 02:19,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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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2錯! 5跟6你跟公司僑~~
我錯還是公司錯?

03/16 03:21, , 16F
我還是要提醒你 資遣理由記得看 注意不要是11款第5條
03/16 03:21, 16F
請問為何不能是這條? ※ 編輯: bluemaple2 (1.173.53.87), 03/16/2017 04:13:58

03/19 14:33, , 17F
都給你法條了 怎不自己搜尋一下寫了什麼呢?
03/19 14:33, 17F
文章代碼(AID): #1OoLEp6n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