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政府約聘人員辭不了(已解決)
文長,手機排版文章
《背景》
沒想到一發文就是這麼棘手的問題,小妹本人在某地方政府二級機關任聘用人員(臨僱>約
僱>聘用,同單位5年)。算是單位裡的救火隊,長官也還蠻習慣把重要的專案交給我,雖
然不到許願天使等級,但也算是俗稱【很好用】的員工類型。
今年7月面試同樣府內一級機關薪水多1萬的聘用研究員備取,後來看正取到職了,也不再
對備取抱希望了,一直到月初接到對方人事單位通知備取上,本是該開心的事,跟原單位
提離職卻是災難開始...
原單位規定離職必須1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原單位同意才得離職,我也依規定把離職日壓
在第31天後,丟辭呈前也跟直屬主管面談過才丟紙本,交接同事也開始交接了,也一併告
知新單位人事預計報到日期。
結果4天後主管提出希望我比原押日期再晚2週走【議會總質詢、審完預算後】,之後經詢
新單位主管,對方表示因為原位置的人也預定好要離職的日期,會空窗太久,不接受我延
報到日了。
沒想到原單位主管就表示:『他們不接受你晚過去,那你就不要過去,我原用人機關是可
以不放人的。』
因為都同在府內機關,新舊單位主管彼此也都認識【上下直屬1、2級機關】,就這樣讓
我夾在中間難為。另就我的聘用契約,也不是走勞基法這塊,似乎不能一到預告期就走人
;再者,新舊單位其實離很近,業務上也多少有往來之處,真的是【休都誒丟】…
各位版友有什麼良方妙法分享,小妹我真是頭要炸了orz
(發文後4小時補充)
感謝各位提出各種建議,其實同事也建議直接找有力人士來講【小妹是單位對議會窗口】
,但感念前陣子原主管也才讓我從約僱升聘用,不想做絕,只好抱著最壞離退儲金拿不到
,日子一到就跳的打算。後來稍晚新舊主管通過電話後,原主管已經批核辭呈了,再次感
謝大家回文建議!
誰說離職像分手,至少我分手從來不拖拉乾淨迅速一刀二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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