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被任職21年的公司無預警解聘處理分享

看板Salary作者 (嚴禁餵食中)時間7年前 (2016/09/08 00:09), 7年前編輯推噓100(100014)
留言114則, 10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依然文長,慎入,內含簡短感謝以及大篇幅的事件處理分享> 謝謝大家對這件事的關心,事件算圓滿落幕了 本篇文章,是我針對這次事件的處理程序及方法分享, 還有許多諮詢的重點問題釋疑(法律條文太艱深難懂,以下有實際計算以及白話解釋) 希望能幫助到板上的朋友。 特別感謝: >在新北市勞檢處工作的熱心板友,主動來信給予幫助並確實發動勞檢 ! >熟稔法律的熱心板友針對個案,提供勞基法的使用應對教學站內信! >時代力量黃國昌立委團隊,受理陳情並提供公益律師給予協助。 >新北市勞工局諮詢櫃檯的服務人員,專業的提供很多勞基法相關幫助並 教導如何爭取權益。 >為此事件給予關心的板友們。 --------------------以下進入正文-------------------------------- <當事人狀況簡述> 年資:約21年 薪資:日薪制,低於最低時薪,加班費的計算是時薪120元 勞健保:自行在外投保工會 (當年不確定會在工廠待多久而沒投保,工廠給予勞健保現金補貼) 全勤:無加保2000元 有加保1000元 ,有請假就扣除病假有出示證明則不扣。 勞保退休:今年四月已辦理 (工廠老闆娘叫她去辦退休後公司會幫她加保,事實上退了後連職災都沒保) 薪水發放方式:薪水袋,無任何薪轉記錄以及領薪簽收記錄 資遣費:無 資遺提前宣告:無 提撥退休金:無 特休年假:無 <處理程序> 1.證據準備:留存的薪資袋、員工制服、員旅合照 2.填寫相關檢舉表單、存證信函試擬、陳情書 3.勞工局諮詢 4.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我選擇勞工局指派) 4.寄出存證信函(3天內寄到,郵戳為憑) 5.法律諮詢 (應法律諮詢後再寄出存證信函,這部份程序我做反了,但信函提出的訴求律師告知正確) 6.發動勞動檢查(約檢舉後3天,即到場檢查) <諮詢問題與解釋(綜合勞工局諮詢內容與法律諮詢) > 1.日薪不符最低時薪計算: 日薪制法規雖未特別宣告最低日薪金額,但日薪制實務標準以最低時薪計算, 即120元*8 =960元 不足者可以追討 2.全勤計算:條件式給付的全勤不計入本薪 3.加班費計算:第9~10小時:時薪*1.33 第11~12小時: 時薪*1.66 不足可追討 4.特休年假:以年資計算,可追討最後5年的特休年假,以21年年資計算約125天。 5.退休認定: 於解僱前符合退休條件即可依法請領退休金,即便於申請退休前被解僱仍然有效! 持續於公司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6.退休金計算: 於94年7月1日以前者,除非轉換自動適用勞退舊制。舊制計算方式 平均工資 (退休前6月) (1~15年)x2基數+(16年~)×1基數≦45基數 =平均工資x累積基數 以我母親為例:21年 基數為36*最後6個月的均薪資 薪資計算中所有未符合法規者,皆須以法規標準計入 即期間如有加班,未給予1.33、1.66倍薪水,要重新計算後才能算均薪資。 *平均工資需符合法律公佈的最低薪資標準計算,不足者以最低薪資計算。 7.資遣:,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以我母親為例:21年 為20個月 *資遣與退休不能合併計算,須擇優。 8.勞健保:5人以上公司,依規定得為員工投保。自行在外加保這件事即便工廠有補助, 仍然違法,可處以4倍罰款並追溯至該員工到職日起算。 9.僱傭關係認定:就算沒有簽勞動契約,只要是持續性的勞務提供,就能成立。 注意:沒有勞保記錄,能舉證就可以!(同事、前同事、薪水袋、打卡記錄…) 10.打卡記錄與員工記錄:依法員工要留存到離職後5年,沒有留就是違法 Q&A: 關於不當開除是否還須持續進公司,以避免3天未到而被以「無故曠職合理開除」? A:成立! 如3天皆無法進入公司上班,則一定要發存證信函說明訴求。 >不打算回公司,就是要求資遣費。 >要退休就要求依法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無論哪一樣,一定要搭配「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其它注意事項: 1.去諮詢前,要事先備齊文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檢舉函) 現場供諮詢人員確認,速度才會快。 2.存證信函 (可至郵局網站下載打好電子檔,一式兩份;現場手寫修改會很麻煩) 3.如要求償,求償金額可以寫個大概,勞資調解會上會再重新計算。 <好用網址分享> 1.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新北市政府受理勞工檢舉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檢舉函: http://www.labor.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082 2.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眾檢舉書: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2bfOP5HI8XU%3d 3.存證信函電子檔: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load/index.jsp?ID=220301 4.存證信函寫法與範例參考: http://www.justlaw.com.tw/ExampleList.ph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31.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3264554.A.1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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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最後結果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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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證 依法開罰。 我們以退休方式要求給付退休金(照勞基法來) (這間工廠根本沒有給退休金這件事,但在法律上硬叫他生出來了) 雙方對到時老闆娘講話依然很狂,但最後他們是認錯了。 ※ 編輯: kuan2007 (111.250.31.102), 09/08/2016 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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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不會那麼快出來吧 這種公司我看多半要走到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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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方諮詢後,我沒有選擇跟他們一直告下去 主要也是考量到我母親的身體狀況她真的很擔心害怕,造成她連續失眠也吃不下東西。 狀況一直到事情解決那天,她才慢慢恢復正常 ※ 編輯: kuan2007 (111.250.31.102), 09/08/2016 0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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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拿到錢了嗎?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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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錢就恭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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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以勞基法來走就是用錢算,勞檢、勞保局才會是政府開罰 ※ 編輯: kuan2007 (111.250.31.102), 09/08/2016 00:36:54 ※ 編輯: kuan2007 (111.250.31.102), 09/08/2016 0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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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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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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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吃掉的加班費,勞健保費都全部補足?那這老闆終於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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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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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印象,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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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好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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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拿到錢是好事 但是公司也只有付本來就該付的錢 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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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罰錢或被關切勞檢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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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開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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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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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才對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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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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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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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慣老闆 原P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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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重罰2萬,省一個都不只這個價,怎麼可能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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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就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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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及你母親,也謝謝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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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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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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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只你媽受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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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分享 恭喜順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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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於對抗才是慣老闆們最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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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真的跟資方沒話說,違法只要嗆勞資調解會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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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就範,剩下的真的要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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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到最後資方都會認的. 因為其實很容易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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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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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老闆已經夠爽了還要越坑越多 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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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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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繼續吉到底 挺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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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活該慣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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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謝謝分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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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厲害!你很棒 慣老闆真的是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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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不要刪文造福更多大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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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公司待遇太誇張 給他們教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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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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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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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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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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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你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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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 辛苦了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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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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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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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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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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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ero: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10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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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幫忙的人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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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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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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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雖然不知道到底會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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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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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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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q3kg6W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