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應徵職務內容與刊登不符的工作
月初面試了個業務助理的工作
面試人員說:剛開始因為你不懂產品,所以要跟著跑展覽3次,去做銷售。
平日工作有固定的時間要去回收放在各地的資料,收到資料後要做電訪的工作,
看填資料的人是不是有對這產品有興趣,因客戶索取試用品是要付錢的,
若有,則要寄試用品給對方。
電話來時要介紹產品。
剛開始試用期一個月22k,試用期後可能會到26k+獎金,有賣有獎金。
跟業務的不同在於業務是一直跑展覽,而業務助理只有初期去3次。
像他們的倉管也不是一直在公司,要去附近載貨回來,盤點、上下貨、出貨、回收放在各
地的資料。
幾天後來電~~~
問我找到工作了嗎?
但我捥拒了,他說可以下個月來上班沒關係(乍聽之下瞅甘心,但…)
我說:不想耽誤貴公司的工作,還是算了。
他說:沒關係,我下個月還是會打電話來問,反正我們也一直在找人……
┴─┴︵╰(‵□′╰
既然知道公司爛為什麼不改進?
工作內容與人力銀行上登的不同為什麼不改要騙人去應徵?
算了,你還是慢慢徵人好了,我就當去練口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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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3:4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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