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雇主要我自動離職part.4勞工局法律諮詢已刪文
Ok!!!我到勞工局的
法律諮詢做詢問
關於調解失敗後,後續相關,
我該做什麼!
我不知道那個律師是有多不耐煩
(我絕對不會說律師叫蘇慶良)
我拿調解文件給他看,不到30秒
他就劈裡啪啦說了一段...
內容:你不用想要去告公司啦
公司那麼大,錢那麼多,
沒在怕那些
你唯一只能去法院申請
確認雇用關係存在。
而資方如果判決結果輸了,
至少從他叫我離職開始算起到判決
他都應該支付我每個月的薪資。
也不用想去告加重毀謗名譽部份
一直跟我說告那些沒用啦
我們看很多這種的
勞工最後都敗訴!
還說 公司這樣不算毀謗。
只要公司認定你有嫌疑
本來就有權開除你= =
就算他們發文公告那些
都不足以構成毀謗!!!!
輕描淡寫的說 你不要浪費時間
還是去找新工作吧!
Ok!!!聽到這裡,我已經一把無名火
我就直說:太誇張了!
照你說法,所以我們勞工
面對這種事情!!!
只能自認倒霉嗎?
這些也沒有直接證據
也未查證屬實啊!
憑什麼雇主可以任意定罪
我只是要求名譽恢復
基本權益(資遣費,特休折薪...)
做返還就好!
律師馬上說:那個沒有用啦
至少開庭就要5次!
而且沒辦法啊!
台灣很多公司都這樣
你又玩不過,何必浪費時間!
Ok!!!我從頭到尾覺得
這位律師根本沒有要幫忙民眾
只是不斷勸退!!!
最後說:這種官司
你也不要自己去打,只能請律師
因為你不懂那些法條,去到法庭
講過不好,只會敗訴!
人家大公司有錢請律師
你玩的過人家??!
TMD!!!我超傻眼!!!
這律師有事嗎???
法律諮詢開放早上9-12點,
我8點10分就到
勞工局的法律諮詢
填資料等待,
他遲到到9:20才出現
前面志工瘋狂打電話給他,
也不接電話。
法律諮詢時間15分鐘為限!
這位律師只花不到7分鐘
就跟我說:快回去吧!
別浪費時間了!!!
TMD!!!!!只是不斷告訴我
你只能花錢找律師。
我不然你去找法扶幫忙!
(兩手一攤~)
所以照那律師說法
我不用想要 以加重毀謗 做提告
因為沒用?????!是嗎?
是這樣嗎?????!
原來小百姓的權益這麼不值錢
碰上這種資方只有自認倒霉的份
??????????????
喔,對了7/29調解當天
我直接做勞動檢查申訴
8/3又上台北市勞動檢查申訴信箱
又做了一次投信,
還隨附一些相關文件證明。
目前進度是:實施檢查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83.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0967344.A.E25.html
※ 編輯: aimeeshow (27.246.83.206), 08/12/2016 10:31:14
→
08/12 10:37, , 1F
08/12 10:37, 1F
→
08/12 10:38, , 2F
08/12 10:38, 2F
→
08/12 10:48, , 3F
08/12 10:48, 3F
推
08/12 10:49, , 4F
08/12 10:49, 4F
→
08/12 10:49, , 5F
08/12 10:49, 5F
真的嗎?我來去看看
→
08/12 10:49, , 6F
08/12 10:49, 6F
→
08/12 10:50, , 7F
08/12 10:50, 7F
我有帶相關證據給他要請他看,
連看都不看!
→
08/12 10:50, , 8F
08/12 10:50, 8F
謝謝你 :)
→
08/12 10:51, , 9F
08/12 10:51, 9F
→
08/12 10:51, , 10F
08/12 10:51, 10F
嗯嗯,我應該會花錢去諮詢
※ 編輯: aimeeshow (27.246.83.206), 08/12/2016 10:53:56
→
08/12 10:51, , 11F
08/12 10:51, 11F
嗯嗯 知道了
→
08/12 10:52, , 12F
08/12 10:52, 12F
→
08/12 10:52, , 13F
08/12 10:52, 13F
嗯,晚點上網查詢一下 : )
推
, , 14F
08/12 10:56
我也覺得那律師根本無心!
→
08/12 10:56, , 15F
08/12 10:56, 15F
了解
※ 編輯: aimeeshow (27.246.83.206), 08/12/2016 10:58:40
推
08/12 11:01, , 16F
08/12 11:01, 16F
推
08/12 11:04, , 17F
08/12 11:04, 17F
→
08/12 11:04, , 18F
08/12 11:04, 18F
→
08/12 11:06, , 19F
08/12 11:06, 19F
→
08/12 11:06, , 20F
08/12 11:06, 20F
謝謝你的幫助: )
※ 編輯: aimeeshow (27.246.83.206), 08/12/2016 11:08:05
推
08/12 11:08, , 21F
08/12 11:08, 21F
→
08/12 11:09, , 22F
08/12 11:09, 22F
了解,晚點來查詢資料
※ 編輯: aimeeshow (27.246.83.206), 08/12/2016 11:15:49
→
08/12 12:06, , 23F
08/12 12:06, 23F
唉,謝謝大家幫忙,我有上那個臉書投信了,等待回覆中,也會再去找律師詳談,因為看
網路法扶律師評價很兩極!
不管打輸打贏都有錢領= =
※ 編輯: aimeeshow (27.246.83.206), 08/12/2016 19:12:08
→
08/12 20:09, , 24F
08/12 20:09, 24F
→
08/12 20:09, , 25F
08/12 20:09, 25F
→
08/12 20:11, , 26F
08/12 20:11, 26F
→
08/13 00:57, , 27F
08/13 00:57, 27F
→
08/13 01:03, , 28F
08/13 01:03, 28F
→
08/13 01:07, , 29F
08/13 01:07, 29F
謝謝你的幫忙 :)
※ 編輯: aimeeshow (27.247.224.243), 08/13/2016 01:24:00
推
08/14 23:43, , 30F
08/14 23:43, 30F
→
08/14 23:43, , 31F
08/14 23:43, 3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