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特休算法可依會計年度延遲給予比例假?

看板Salary作者 (Swanny)時間8年前 (2015/12/17 13:1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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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件事情我想問一下大家, 最近公司剛好遇到再改革特休! 我們公司算是還遵守勞基法的公司 基本上也還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正文開始: 老闆在Q2的時候曾經告知所有員工,希望大家把假休完! 但因為明年週休二日的關係 老闆娘(主管)在11月時提出希望更正員工手冊 (砍福利) 原先的福利是 滿三個月未滿一年 可按一年比例給假 假設是6/1來 9/1滿三個月 可給3.5天的假 每個員工不管是否有滿年,在年初1/1都給七天 準備要滿三年的員工給十天 原先是這樣的福利 算是非常好的 但因人資與老闆娘有些磨擦,老闆娘決定要砍掉福利 不管你有沒有休完,明年都要等到你到職日才有假(老員工與新進員工都是) (但老闆Q2就希望大家把假休完不要剩下) 我知道無論如何都會被砍福利,但還是對於幾個點很糾結 我想要詢問的點是: 老闆娘堅持沒有需要告知預先員工的義務,這是否是正確的? (員工手冊是12月中出來的,明年1/1大家都沒有假了) 這樣造成的不公平是否會引起員工非常大的反彈 (3/1跟12/1來的員工給假時間就不同) 我不是人資 XD 但我也曾用感性的方式說服過老闆娘 (沒用,她還差點又發飆)(我是老老老員工) 畢竟員工跟妳這麼多年了,突然間說砍就砍 感覺好像有點過意不去 因為老闆娘的部門(分公司)跟總公司部門位置不同 導致於總公司的同事都認為是老闆娘部門底下的員工在做怪 當遇到總公司的同事時,該怎麼解釋才是最好的? 備註: 人資覺得預給的方式太麻煩了,自己要新增很多工作 所以常常有意無意間會透露出很麻煩很難算希望將工作推出去 當老闆娘決定要這樣的時候!他發現自己是年底來的 XD 所以抗爭了非常長的一段時間 現在人資對總公司的說法是: 都是老闆娘跟分公司的人的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5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0329116.A.CD1.html

12/17 14:48, , 1F
這算是公司自己額外多給你們的福利吧?那感覺他是砍福利
12/17 14:48, 1F

12/17 14:48, , 2F
就算觀感不好也是合理??不確定
12/17 14:48, 2F

12/17 20:16, , 3F
就人資不想增加複雜的工作,不是人資在那邊黑你們嗎
12/17 20:16, 3F

12/17 22:29, , 4F
原則上不能單方面修改 需經雙方協議 不過這是台灣
12/17 22:2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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