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及謀職假一問

看板Salary作者 (NMxNM)時間8年前 (2015/09/09 16:04), 8年前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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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公司是在小弟今年6月22日到職擔任德系相機門市人員, 今日收到通知試用未通過將於9月22日終止契約,其主因是出勤不正常 (7月份因假表調動未注意造成45分鐘的遲到),以及六七月業績未達標、產品知識不足 對於出勤因是個人疏忽無法辯駁,業績則是公司商品不足無法即時交貨但有收付訂金 (本公司缺貨可長達半年以上), 產品知識我是對相機操作很熟悉,但產品特性公司從未提供訓練,僅能利用時間上網查詢 及與客人交流時學習。 且門市店長8/10才到職,他要用哪種依據去評比我6/7月的考績? 但公司人資表示:收付不代表成交,報表就是看到業績低落(但同事業績與我差異不大) 且會錄用是因為你已有銷售經驗,根本不需要提供教育訓練 跟你說,考績是店長評比有問題找他,但你光憑遲到這點公司 就是決定不續聘。 但會提供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要求我在宣告單上簽字。 想詢問對於不續任原因是否有適法性上的爭議? 非自願離職通報原因會寫不適任,對於我日後求職是否有影響? 以及未滿三個月但有在前十日接獲宣告是否可適用謀職假? 先謝謝各位的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15.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1785847.A.2A9.html ※ 編輯: tobe790712 (211.72.15.38), 09/09/2015 16:07:04 ※ 編輯: tobe790712 (211.72.15.38), 09/09/2015 16: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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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跟資遣費拿來你再想要不要簽 怕簽了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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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千萬注意,感覺人資會騙你簽了才跑流程,結果那張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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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自願離職證明,簽完當下就要影印或留正本自保;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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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過非自願離職單上,公司不能寫對勞工不利的原因,如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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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你可以要求他重新給你一份,如果他拒絕,說打去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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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查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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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之後公司要你給離職證明,不然沒影響 2.未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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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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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x-VtAf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