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剛做三個月,提離職老闆說不准

看板Salary作者 (晴)時間9年前 (2015/06/15 15:56),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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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nives ()》之銘言: : 目前 在新公司 才做滿 三個月 : 覺得公司很糟, 一個人要做很多打雜的事,跟當初講好的不一樣 : 所以上週五跟公司提離職,因為 公司負責後端的人只有我一個 : 老闆希望能撐到月底,等他找到人,然後再花一週跟他交接 : 請問我該怎麼辦,照勞基法公事公辦嗎 照勞基法,三個月該給公司幾天就給公司幾天交接, 老闆找不到人不是你的問題. 三萬找不到,四萬總可以了吧? 不然出五萬阿~ 沒本事就不要學人家當老闆. 你現在要做的事是先搶佔有利位置, 把離職的預告用email 或簡訊, 或公司內部正式文件sent給你老闆, 明確講清楚你幾月幾號要離職, 然後撐完規定的天數,剩下的就看你要幫他幾天就幾天囉. 當然是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不過也要看他"誠意"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205.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4354974.A.25D.html

06/15 18:32, , 1F
誠意就是,說你交接未完不准離職
06/15 18:32, 1F

06/15 18:33, , 2F
或是交接完才給你薪水
06/15 18:33, 2F

06/15 19:44, , 3F
只做三個月有什麼東西好交接那麼久的
06/15 19:44, 3F

06/15 21:06, , 4F
以前主管做3年,也是5天就交接,5天內一天還請生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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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1:06, , 5F
,一天下午公司聚餐,實際只有交接3天半。當週還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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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1:06, , 6F
生日獎金吃完當月聚餐,下週就找不太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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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2:05, , 7F
我3年3個月 交接2天 前公司愛拖延戰術 只好很抱歉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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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2:05, , 8F
不足 有未盡事宜也愛莫能助
06/15 22:05,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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