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剛做三個月,提離職老闆說不准
※ 引述《knives ()》之銘言:
: 目前 在新公司 才做滿 三個月
: 覺得公司很糟, 一個人要做很多打雜的事,跟當初講好的不一樣
: 所以上週五跟公司提離職,因為 公司負責後端的人只有我一個
: 老闆希望能撐到月底,等他找到人,然後再花一週跟他交接
: 請問我該怎麼辦,照勞基法公事公辦嗎
照勞基法,三個月該給公司幾天就給公司幾天交接,
老闆找不到人不是你的問題.
三萬找不到,四萬總可以了吧? 不然出五萬阿~
沒本事就不要學人家當老闆.
你現在要做的事是先搶佔有利位置,
把離職的預告用email 或簡訊,
或公司內部正式文件sent給你老闆,
明確講清楚你幾月幾號要離職,
然後撐完規定的天數,剩下的就看你要幫他幾天就幾天囉.
當然是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不過也要看他"誠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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