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司] 中壢 職災 太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看板Salary作者 (蔬果汁)時間9年前 (2014/11/22 23:10), 9年前編輯推噓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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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reerLady 看板 #1KS6u7yF ] 作者: JOHNSONANDY (吹雪) 看板: CareerLady 標題: [職場] 中壢 職災 太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時間: Sat Nov 22 19:05:40 2014 我是任職於太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員工,去年在一次工作操作上去年六月七號, 觸碰到氫氟酸'+硫酸+硝酸+加水 的化學物質,因公司沒有配置防酸撿的特殊手套,PV手套直接腐蝕。 導致現在雙手微小神經病變,經過了長期性的治療(一年治療 有神經阻斷跟熱凝療法手術), 神經現在會因環境溫度造成現在的劇痛 醫生永久性失能,睡眠不穩食慾不振,還有憂鬱症狀。 公司還因這件事情,也安排新的工作場所給我,去年7月份安排在鐵皮屋工作 分類廢棄物品,搬運廢棄物品,雙手已經疼痛,醫生也口頭告知跟公司說盡可能不要用雙手工作 但公司還是這樣安排,導致我在鐵皮屋過熱暈倒,之後臺大醫院認定 避免手部出力,手部反覆動作,搬抬物品溫差過大的變化工作 把我開除,逼我走上官司這條路 經過法院審理,我跟公司還是有雇用關係的存在(103年4月29日定讞) 公司在法院上,也承認這是職業傷害。 但現在公司雖然承認這是職業傷害,幫助我跟勞保局請求薪資補償 但法院認定公司每個月都必須支付薪水直到我復工為止。 公司卻每次都刁難說這必須勞保局審理認可(直到七月份勞保局都認可) ,才可以支付薪水,現在勞保局不認可了, 我只能申請強制執行,再請律師幫忙,處理薪資的問題。(申請一次 律師也要收費 兩次也是要錢) 公司今年五月份曾與我商談復工跟賠償問題 復工內容是用雙腳拖地, 但台大醫生律師不認可,律師感覺羞辱員工 賠償也說等勞保認定確認後 再我商討(醫療費 車資 慰問金) 如今現在已經10月份 我曾問公司法務專員 醫療費 車資 慰問金 這部分哪時候可以商討 法務專員說 法院沒判 公司為何要給你 你們答應的卻每次都爽約 而且我們還有白紙黑字的 雙方簽名 現在卻給我說 法院沒判 為何要給你 今年11月6日 開調解會 公司不承認有過失,也不承認手套有問題! 醫藥費,慰問金 一律都不承認 。 要求我恢復工作 ,要遵照公司守則 , 那我就止痛藥不能吃,一吃就會想睡覺 公司卻回答 必須遵照公司守則 那我到底要不要吃藥  公司回答說這部分是要問醫生 今年11月18日 寄來存證信函 要求我19號我復工 , 就因現在職災認定審議中 , 就因職災認定審議中  就表是說之前所寄送的通知 就是判定 可以復工 今年11月19日 今天有去公司,公司不承認 台安醫院所開的診斷書 就算承認的也只是昨天開的 其他天數日期 一律沒開診斷書 就依照公司守則 辦理無故不到 就曠職論 但 我又還沒復工 哪來的曠職 公司說 : 勞保局現在 認為我可以復工 但我說 現在還在審議階段 公司哪來的權利可以說我可以復工 公司說:沒回應 律師說 現在還沒到復工階段 公司哪有任何的權利 可以執行復工 而且醫生也沒有說可以恢復工作 公司哪來的權利 這部分 可以拿到法院 當作證據 還是說 現在公司比醫生還專業了 可以評估傷後狀況 這樣以後 就不用去醫院了 直接公司可以判定 還在新聞媒體說 現在還在審議中 公司待確認 現在確認都還沒下來 公司就寄發存證信函 要求我今日 要回復工作 關於昨日診斷書內容 公司都不承認 內容有寫於 職災傷後 跟處理 跟避免事項 公司一概不承認 也不承認 醫生所講的 不能回復工作 這到底是怎樣的公司 這到底是怎樣的做事態度 用傷我卻不用負責任 連醫藥費車資都不用負責 在中壢上班的 同事們朋友們 請注意請小心這間公司 除了惡意 惡質 還惡性 以外 真的不知道用哪種言語來形容 請大家幫我分享出去 讓中壢都知道這間惡質的公司 以下是新聞連結 http://ppt.cc/q2fW 這是巴哈討論版 http://ppt.cc/AFE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50.6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eerLady/M.1416654343.A.F0F.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RINTER07 (60.244.45.22), 11/22/2014 23:10:32

11/22 23:16, , 1F
爛公司 又很挑員工
11/22 23:16, 1F

11/22 23:26, , 2F
轉科技 跟八卦 順便給桃園的候選人
11/22 23:26, 2F

11/22 23:27, , 3F
可以爆掛
11/22 23:27, 3F

11/23 00:15, , 4F
請修正標題類別符合本板規定,謝謝。
11/23 00:15, 4F

11/23 00:24, , 5F
台商 不意外
11/23 00:24, 5F
anti87:轉錄至看板 Stock 11/23 00:29

11/23 01:20, , 6F
有夠誇張……
11/23 01:20, 6F
dekirin: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11/23 01:49

11/23 02:18, , 7F
好誇張喔...
11/23 02:18, 7F

11/23 03:18, , 8F
母公司是廣運吧?
11/23 03:18, 8F

11/23 08:22, , 9F
今年3月職安法新法有改喔,只要醫生判定不可做業的工作
11/23 08:22, 9F

11/23 08:23, , 10F
,公司就不能強制要求你上工,之前的勞安法只是建議,
11/23 08:23, 10F

11/23 08:25, , 11F
建議你再跟勞工局申訴。不是公司說的就是對的,如果你
11/23 08:25, 11F

11/23 08:25, , 12F
不懂職安法就打電話去問勞工局,不過也有可能遇鬼不專
11/23 08:25, 12F

11/23 08:26, , 13F
業的就是了。
11/23 08:26, 13F

11/23 08:26, , 14F
今年7月3號職安法 一開始打錯了 = =...
11/23 08:26, 14F

11/23 09:23, , 15F
請問標題這樣可以了嘛?還是哪邊需要在改進?
11/23 09:23, 15F
※ 編輯: PRINTER07 (60.244.45.22), 11/23/2014 09:26:50

11/23 11:46, , 16F
天啊~好可怕~
11/23 11:46, 16F

11/23 12:20, , 17F
母公司就是廣運
11/23 12:20, 17F

11/23 13:10, , 18F
慘烈...
11/23 13:10, 18F

11/23 16:51, , 19F
法務人員也是勞工 何苦為難勞工?
11/23 16:51, 19F
文章代碼(AID): #1KSATgEd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