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超時工作如何爭取合法工時比較好?

看板Salary作者 (滷蛋)時間9年前 (2014/09/08 16:52), 9年前編輯推噓4(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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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2ik9qk ] 作者: ludan7972 (滷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超時工作如何爭取比較好? 時間: Sat Sep 6 16:53:24 2014 第一次在八卦板問卦 超時工作應該是現在台灣全體勞工的痛 個人認為是勞基法罰太輕 對一個企業來說最重才罰30萬真的太少 最近想爭取合法工時 希望能徵求到較好的溝通方式 也希望能引起討論 幫助到其他也被拗工時的鄉民 ----------------------------------- 本人在的事務所(公司) 屬於小企業 加老闆也才10人多 目前上班時數是這樣的 週一到週六都要上班=週休一日,以及休國定假日 時間是朝八晚六,午休1.5hr =每日 8.5hr 所以每兩週的工時是8.5*14=119hr/2週 很明顯超過 勞基法S30:「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規定的84hr 而且沒有加班費 老闆的個性蠻難搞的 大概是這樣的: 全世界他最無辜 +有錯都是別人的錯 +連假日都會來公司的工作狂 +惱羞成怒會亂開槍 +假掰叫你別客氣你真不客氣那可慘了 +找其他員工去抱怨不敢跟當事人講 +有事做就很安靜沒事做就一直找人碎碎念停不下來 +摸到文件不改個兩三個字就像全身長蟲似的 +厚臉皮佔員工便宜 之前還誇張到曾經要求工讀生 想要連星期天也進來公司加班... 當初面試的時候 "約定"好星期六要上班,只休國定假日,約定好薪資 為什麼我會說是約定呢? 因為面試他就這樣說 為了上班也實不得已 只好當作暫時接受 這應該算公司對個人的「契約」吧 效力來說應該是「勞基法」>「契約」 所以應該我是站得住腳的 而星期六上班當初也是沒提到有加班費 薪水單裡頭也是沒有加班費的 也因為多了星期六要上班 算一算正職的時薪只比工讀的時薪高一些 目前在職五個月多了,忍了很久決定要去溝通了 想要的方法是把勞基法給他看並要求全公司應該改成 1.隔週六半天 2.一到五工時改為8:00am~5:30pm(午休1.5hr) 另外一點是 我的薪資裡頭是沒有加班費的 所以工時改少也不應該減少工資 只能說我沒跟他要加班費 所以理論上星期六"請假"也是不能扣薪水的(因為本來就不在合法工時內) 之前有個同事離職也是說星期六不想上班 老闆他居然說星期六可以不上班只是薪水會少一點 但我認為這是不對的 但我考慮的點是 1.可能會撕破臉 事後可能處處受刁難 雖然不能因為這件事炒我魷魚(勞基法第11、12、20條) 而且老實說我可以很不要臉他說什麼話我都可以丟一邊我沒差...XD 因為本來我認為也是沒啥營養的垃圾話, 只是你不聽話就企圖用輿論來讓你聽話 2.會去找其他同事亂開槍 雖然其他同事表示也支持我去講他們不敢講 因為也不想星期六上班 但老闆個人EQ真的有點問題會去亂轟一通 剛跟同事討論了一下可能要挑主任(公司最資深的員工)在的時候講比較好 3.影響整週的工作難易度 可能週六講隔個假日會砲火會小很多 如果週間講 可能隔天會被塞很多工作orz 4.可能著力點不夠,怕孤掌難嗚 可能只有我一個能得到該有的「福利」 其他人可能還是得自己去爭取 而且我想以向勞工局檢舉作為最後手段 要求其他員工時數應該合法 但勞工局檢舉必要有證據 只要到了下一個月 上一個月的時數卡就會被收起來 有沒有被銷毀就不知道了.. 如果真的要走法律徒徑 這些重要的證據都被毀掉又很麻煩 我是打算挑個最資深的主任在的時間跟老問直接講 雖然可能還是會炸一下 但不能再忍下去了 因為已經等五個月了 請問大大除了直接炸的方法 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跟他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44.1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9993609.A.D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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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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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jay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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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最大,不懂這道理就農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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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找b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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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做的比你還血尿 而且薪水才基本薪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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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也沒用啊,重罰6萬又不痛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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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覺得對一個公司6萬根本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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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罷工 字條塞月餅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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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是直接跟老闆對著幹 當然最後也是凹了一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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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費後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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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做最壞打算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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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到就閃了阿 要資遣就拿資遣費跟非自願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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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桌不幹呀 我兩年前就是這樣 現在還是在家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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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6:59, , 13F
███████爛公司請抵制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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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公司請抵制別作██████████
09/06 16:59, 14F

09/06 17:00, , 15F
慣老闆你想改變他?換工作然後投訴給專業的來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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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來了不爽離職 然後沒人敢跟他講.. 所以他就吃定你不敢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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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闆就是我老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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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面試就要談好一切 你是去工作的不是當奴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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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不離職,他又沒強迫你一定要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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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打算做滿半年要離職 只是我還是覺得法律規定怎樣就該照做 該給的不能少給 不該加班的就不該強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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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怎麼那邊多慣老闆阿 換工作能解決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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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 我也覺得換工作不能解決問題 換了工作也難保下一個工作不會被拗 唯有實際打過溝通解決問題 有一句話是這樣的:「法律不是保護好人或壞人,是保護懂法的人」 以勞基法來作為要求的基準應該不過份吧 偏偏許多企業都對勞基法視若無睹... ※ 編輯: ludan7972 (114.36.44.144), 09/06/2014 17: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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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做滿時數就走不要甩他 領法定時薪 讓他把你辭掉領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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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補助 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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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樓上大大 用這種方法 他如果要把我辭掉 可能會是依據第11、12或20條的哪一條嗎? ※ 編輯: ludan7972 (114.36.44.144), 09/06/2014 17: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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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就是用能力無法勝任這條 不過只要你沒犯大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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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闆的個性就全台灣老闆的個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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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把柄的話他也是要給該給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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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人是我主管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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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再告他 因為離職過程絕對也不合勞基法 一起告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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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事 重點是拿到合理賠償前不要輕言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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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還是要來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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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udan7972 (59.115.116.146), 09/08/2014 16: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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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然後檢舉。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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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他違法 那你做了甚麼??整天用為了生活為了錢這種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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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怎麼不想想為何不換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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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匿名檢舉 不一定要離職 但不能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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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阿想離職 不過離職原因不是因為這個 只是看不下去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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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這樣 只是想問既然決定要爭取 怎樣方法比較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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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接檢舉是也很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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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公司 就是離職的去告 然後資方賠錢付清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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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再以同樣條件找能留的 資方根本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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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人待的公司 就是如此 即使想離職會肯花心思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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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多 畢竟員工就相對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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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想這資方根本無恃法律才不想不爽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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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決定要這樣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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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9:04, , 42F
以部分臺灣人的奴性……孤掌難鳴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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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3:39, , 43F
支持原po檢舉 要讓慣老闆知道員工不是好欺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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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3MvcXg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