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離職證明書

看板Salary作者 (深色憂鬱的心)時間9年前 (2014/08/28 07:14), 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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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面試上了一間公司 公司在錄取通知書寄上有一項離職證明書 當初面試我有說按照我年資必須交接30天 但是新公司還是希望我能早點去 協調後願意等15天 因為本身不能有工作斷層 希望馬上銜接下個工作 在想好以後答應新公司接受15天後上班 但是現在舊公司當然然不希望我離職 除了道德勸說 說未來一定會有更高發展 會積極提拔我 可是我真的想離開 還是婉拒 後來人事說你這樣我不能給離職證明 只能給開除證明 想請問各位該跟新公司說明這個情況 看看接不接受嗎 因為第一次離職 不知道如何去處理 畢竟新工作也花了半年才找到 不想放棄...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216.10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09181250.A.2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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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狀況跟新公司說,他們應該會通融你少一項文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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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制度規模的公司 會等你3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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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法定日期都無法遵守的公司 你覺得會有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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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明那你是打算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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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不可以給開除證明啊!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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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要跟舊公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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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沒有「必須交接」的規定 提早告知是禮貌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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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回 因為告知到離開不到30天 是按照法規去走 新公司說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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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你的舊公司這樣威嚇其實到時候只要給一個讓我們知道你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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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離開的證明就好 重點在你試用期的態度..覺得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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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人事只跟我說 你這個人如果是這樣 損害公司利益 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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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就是向上報 這個人交接不利 無在規定時間告知 三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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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這樣會對你的未來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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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_cP2BT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