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資遣事宜
原文恕刪。 文長慎入XD
看到這段推文,我忍不住跳出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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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曾經被資遣過的人,我想我應該有資格回覆。
我這輩子從沒想過我會被資遣,我也不認為我在工作上有發生甚麼嚴重的失誤,
但世界上真的沒有甚麼不可能的事,不久前我無預警的被資遣了,
時間點也跟原PO的類似,上個月底告知,請我做到下個月底。
雖然前公司給的理由乍聽之下很合理,跟我的能力、工作表現無關,
一向對我很好的主管們也不斷安慰我,告訴我不用太自責,該給的福利也都會給我,
但我聽到消息的當下仍然腦筋一片空白,笑笑地裝沒事之後,一個人躲到廁所哭了一會。
對於自尊心及好勝心強的我,這無疑是個很大的打擊,所以這件事我到現在還瞞著很多人XD
被資遣當下的我的確是很不理性的,原PO有過的念頭我也都有過。
例如:「我就擺爛不做事,也不爽交接,反正你們資遣我,自己要承擔後果。」
「我要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總有一天我要讓你們後悔當初資遣我。」
(算是一種復仇的心態啦XD)
從起初的埋怨、憤怒、自責、難過,到後來將挫折轉化為動力,
當然這過程中,有對我非常重要的人不斷開導我、灌輸我正面的能量:)
後來連身邊的朋友、甚至之後面試的主管,都曾經對我說一句話:「你好樂觀喔!」
甚至還有很好心的面試官,跟我聊到被資遣的心情,安慰我、鼓勵我…等等XD
對我而言,丟了那份工作天也不會塌下來,我那時最擔心的是,
「資遣」這兩個字會不會跟著我一輩子,會不會害我一輩子無法翻身,找不到理想的工作。
↑好啦我承認我的小劇場有點多XD 但第一次遭受那種打擊時,各種悲觀的念頭都一湧而上
人生中總會有許多挫折,重要的是你怎麼面對挫折,怎麼從挫折中重新站起來。
如果你還有打算找下一份工作,那我勸你,好聚好散,不要隨便跟人撕破臉。
(當然如果原PO婚後要當全職家庭主婦,那就另當別論啦。)
如果都待在同產業,或從事同性質的工作,其實職場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將來還是有碰到的機會,要打聽一個人的評價,也並不是甚麼難事。
我從原PO推文的敘述看起來,好像是因為公司覺得原PO會懷孕,所以先請原PO離開,
就這方面,原PO絕對站得住腳,如果有其他不合理的歧視,甚至可以採取其他法律途徑。
◇簡單歸納一下原PO跟公司的想法:
公司─做到九月底,交接完成,給你應得的資遣費
原PO─做到八月底,不想交接,給我資遣費+婚假八天的薪水
任誰看了都覺得公司這方面的做法沒有瑕疵,而原PO的要求很不合理。
◇我再分析一下原PO照著公司的規定走,可以獲得哪些好處:
1.錢─九月可以享有八天婚假,通常要離職前工作量會少很多,所以九月基本上可以爽爽過
又有錢領,還有一筆資遣費。(就當十月份工作的薪水好了)
2.人脈─今天原PO被資遣了,不是因為工作上的表現,找下一份工作時,有些公司會諮詢
你的前公司
原PO如果覺得現在待在公司很沒面子、很痛苦,那大可提前離職。
只不過這就等同於放棄婚假、放棄資遣費了,
孰重孰輕,原PO當然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選擇,
板友們也只是提供一些意見供原PO參考,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原PO身上。
另外,真的想報復前公司,不交接,苦到的真的是接手的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今天到了下一家公司,發現你的前輩憤而離職,甚麼東西都不交給你,
對於陌生的事物都要靠自己摸索,你會不會很賭爛前一個在位的人?
如果原PO不介意,或覺得自己不會遇到那種事,那我也沒話說。
如果會的話,那勸原PO還是先息怒,好好思考一下怎麼做對自己的未來才是最好的吧。
假設真的這樣擺爛,公司大可在非自願離職證明上面寫被資遣的理由:「工作態度不佳」
到時候這可真的會害了你一輩子。
雖然這樣比不太好,但公司還讓原PO待到下個月底,該給你的一毛也不會少。(應該吧@@)
板上有多少是辦公室個人座位直接被清空,剛被通知就請你馬上走人的慘例orz
好聚好散對你不會有甚麼損失的,除非你就為了爭那一口氣,堅持要照著原本的想法去做。
(不過如果原PO真的決定了,那也沒必要再上來徵詢板友的意見了吧,大家都說不可行了。)
題外話,我被資遣之後利用還在前公司的那個月拼命投履歷找工作,
面試了六家公司,拿到了三份都很不錯的offer,明天正式上工。
離開前公司的那天,我心裡還是很捨不得的,
回顧我在前公司的日子,雖然曾經天天加班,忙到身體出現警訊,
但我還是很珍惜我在前公司所學到的,我也願意把我得到的寶貴經驗傳承下去。
所以我最後也還是有把東西整理好,交接完成才離開。
(至於最後一天我還在弄東西時,就發現我的密碼已經被改掉,
以至於有些東西還來不及弄完,這就不是我要負責的了XDDDD)
我覺得找工作就跟找另一半甚麼的一樣,
不見得要找最完美的,而是要選最適合自己的那個,
所以,也許就只是我不適合前公司吧。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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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你前面所說的,我當初的態度也是,問清楚資遣費等應得的福利,錄音存證。
前公司對我也算仁至義盡,完全開放我請假去面試、找工作。
也因為看到他們如此的釋出善意,我當初想要報復的心態也漸漸消失了,
最後真的能做到所謂的好聚好散,離開之後也還是有跟一些前同事保持聯絡。
但我不是很認同被資遣的人最大,還是要看被資遣的原因而定,
如果原PO真的是因為結婚懷孕被辭退,那這樣非常不合理,我也支持他抗爭到底。
不過現實生活中,還有很多是公司營運不佳、虧損等原因必須裁撤人力,
我覺得在這種情形下,即使難過是一定的,我也不會對於公司過於苛責。
至於要不要交接嘛,我覺得還是看個人囉。
我認為勞資雙方其實都是各取所需,符合法律規定的資遣,其實就沒有誰虧欠誰了。
如果今天公司規模要縮減,老闆付資遣費給員工請他們走路;
員工拿到了資遣費,或是可以請領失業補助等,這樣其實可以算是一種平衡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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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的說法!
如果是那種公司不給你面子又想凹你,擺明就是要撕破臉的,
面對這種也不需要給他們好臉色看了,真的要硬起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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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要逼你當好人,你可以針對公司因為你結婚懷孕逼你離職這點,採取法律途徑。
板友並不清楚你跟公司的糾紛細節,所以我們也只能就你的片面之詞提供我們的看法。
你還是可以照著你的本意去做,
當然後果(徹底撕破臉、沒有資遣費自願離職)就是你自己要承擔的,
如果你做這些舉動前都已經深思熟慮了,那你就去做吧,
我們也不是你的誰,也不可能拿槍指著你逼你做甚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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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對於有離職打算的人,被資遣也未嘗不是件壞事XD
既不用煩惱要如何開口,又有錢可以領,甚至可以利用這段時間沉澱自己找下一份工作!
※ 編輯: doris1016 (1.161.51.252), 08/24/2014 20: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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