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家庭放棄工作當家庭主婦?

看板Salary作者 ( 竹子)時間9年前 (2014/08/18 16:08),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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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不是不知道什麼叫"家務有給制"? 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寫的很清楚喔~ 就算是家庭主婦,也能依法取得自由處分金...並非當了家庭主婦 = 經濟弱者 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部份,就有請其他高手說明了 畢竟兩岸適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法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1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08349311.A.9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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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和法律有啥關係 連這種事都不能協調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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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不如離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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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可惜有些事情不是你說離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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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沒懂。什麼叫“家務有給制”?做家務發薪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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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很多主婦就是靠這個在老公退休後離婚拿走一半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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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留下一個完全沒做過家事沒生活能力的老公孤單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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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千萬別說拿錢養家偉大做家務卑微 囂張沒落魄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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