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 不算資遣?

看板Salary作者 (吃飯 睡覺 打東東!!)時間10年前 (2014/01/26 23:3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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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長 請板上的熱心板友看完後為小弟指點迷津 謝謝!! ============================================================================= 小弟的公司是附屬於某大企業下的外包廠商 跟大企業已合作逾30年 大約3-4年簽一次約 但今年遇到了一個狀況 就是這次簽的約 期滿的時間到今年2014的六月底 結果我們老闆在去年2013的年底 決定不再續簽 所以大企業就接洽了新的公司準備駐入 但我們老闆跟大企業的幹部們談條件 希望新的公司能夠接手原公司的員工 (全部或大 多數員工) 大企業的幹部們也接受了這個條件 而且他們也希望企業的業務上能夠不 發生斷層 最好是能夠無縫接軌 所以大企業的幹部 要求新公司必需接收全部或部份的員 工... (原公司 經營到六月底 新公司直接接手 ) 現在問題來了... 像這種情形... 我爬過許多文 得到的有兩種說法 1.原公司老闆 必需支付全部的員工遣散費 結算年資後 再由新團隊接手 2.員工可選擇是否願意到新團隊工作 願意去的員工 沒有遣散費 不願意去的員工 才有遣散費可拿 請問哪一種說法才是對的呢? (PS.公司許多都是年資10.20.30年左右的員工) 至於預告工資的部份 因為我們很早就知道工作到六月底 而且老闆也沒有要我們 提早走人 所以我們並沒有預告工資的問題 我們只擁有求職假的權利 這樣對嗎? 再來是... 我知道目前資遣費的計算是年資滿一年 資遣費就以半個月計算 但.... 這所謂的半個月 一個月 是以資遣前的六個月(實際薪資)的平均 還是 六個月(投保薪資)的平均呢? 因為公司有些人被高薪低報 所以這兩種計算方式 差額會很大... 最後...因為老闆的一些所做所為 跟小動作 讓員工們心灰意冷 所以目前有打算不排斥 走法律途徑... 1.老闆嘴上說叫員工別擔心 新的公司會接收原本的員工 你們不會失業的 但背地裡是想說 我把這些員工(爛攤子?) 推給新的公司承接 那我就不必付遣散費了... PS.老闆到目前為止完全沒有在員工面前 提過到底要不要發遣散費.. 但據我們所知 他是不打算給的... 2.老闆慢慢的在脫產了 這是我們最擔心發生的事 所以我們必須找一些應對的方法 不然真的只能眼睜睜看著這種無良雇主 拿著員工辛苦幫他賺的錢在揮霍 而我們卻爭取不到應該得到的權益... 所以我們有必要請律師對他的財產申請假扣押嗎?(名義為何?) 萬一如果最後他真的脫產成功 那我們是不是真的什麼都拿不到 也拿他沒皮條? 他也不會有任何的刑責? 我記得之前新聞有播 像這種情形 我們可以向勞工局申請 由勞工局先發遣散費給我們 勞工局再向雇主追討 請問這種方法可行嗎? 目前已有跟老闆撕破臉以及打團體訴訟的心理準備了 之後會找時間到勞工局詢問相關 問題... 所以目前就盡量的把証據收集周全之後 才有籌碼跟老闆談判... 但小弟的相關知識並不充足 只能在萬能的PTT上爬文 以及上網搜尋相關資訊 所以才來到板上請教各位熱心的板友 像這種情形 該如何處理? 或是板上有專門打勞資爭議方面官司的律師板友 也可以站內信聯絡 拜託各位板友為我指點迷津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75.49 GYboy:轉錄至看板 LAW 01/26 23:59

01/27 00:02, , 1F
Tech_Job板 置底那篇看一下 律師為您解惑 這篇
01/27 00:02, 1F

01/27 11:18, , 2F
問題1的答案是2,六個月薪資那題是按投保薪資
01/27 11:18, 2F
文章代碼(AID): #1IvImt_O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