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忍不到年後!我離職了..後續!惡劣的公司 1/6
不好意思!!又要麻煩大家給意見了....
今天接到自稱是前公司顧問的鄭小姐來電
一開始他就先詢問我目前的想法
我也很直接的回應他說~我就是要走申訴途徑
結果鄭小姐先反問我為何要把事情搞這麼大?
接下來他一連串的....
: 公司請你是一邊在栽培你~你怎麼會這樣阿?
我怎麼了?
: 你實際工作天數才19天~你還要求薪資包含假日~合理嗎?
我只拿我應得的!
: 你為了那幾千塊搞成這樣~划算嗎?
應該是你們為了幾千塊划不划算的問題
: 是你自己也不想做的不是嗎?
30日當天被迫離職,我想做完12月的最後一天也不肯讓我做完,還要我怎麼樣..
: B小姐叫你去申訴你就去申訴~你怎麼這麼聽話?
: 都不會搞清楚狀況嗎?那是他個人行為跟公司無關
: 還有公司最近營運不好~打算收起來了~就算你申訴他們也罰不到他們錢阿
: 欸~~妹妹!!!!你就這麼想要騙錢喔!!!你這樣很糟欸....
: 你都不知道公務員都不做事的嗎?就算你去申訴也不一定要的到錢啦!
: 就看差多少補給你阿~申訴就不用麻煩了!!
: 欸~可以不要那麼超過嗎?都說要補錢給你了~你還要求這麼多?做人要憑良心
聽到以上這幾句話,當下我真的無言到不知如何回應她..
: 好阿~那我連最後一天的錢都算給你~這樣可以嗎??
: 廢話~不然我跟你講這麼多做什麼!!!
: 跟我講~你到底要多少?你覺得要多少合理?然後不申訴
打來講了半小時,原來就是希望我不要申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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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通完電話後,真的覺得這位鄭小姐很不專業,根本不像甚麼顧問
比較像是一位想說教的媽媽,講話不斷自打嘴巴,
每次我回覆他的話後,該位鄭小姐甚至語塞,最後便說不要談這個了
和家人討論過後,覺得如果他願意補足差額的話,那就算了
我也省去開調解會的麻煩!!!雖然真的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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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請問大家的是
我願意讓公司補剩下我應該拿的金額,並請他們匯款過來!!
我確認有收到之後,就不會跟他們有任何牽連,當然也不會申訴他們
可是他們又要求我要當面拿錢給我,並請我簽下離職證明書
這點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該不該簽??
如果他不願意匯款的情況下,我當然會繼續申訴!!!
但如果他堅持要求我簽離職證明書,並給現金,那會有甚麼危險性嗎???
還是我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 引述《ghost008 (0080)》之銘言:
: ※ 引述《RAVANA (美國來的)》之銘言:
: : 要申訴甚麼?? 這給薪方式完全合法 不要再義和團浪費時間了
: : 以後自己開公司 記得 對於可消耗性和可壓榨人員 頭尾兩個月都可以這樣算
: : 完全合法
: : 20000-19047=953績效獎金 看你不爽 績效很爛 扣光合法
: : 19047/31=614日薪
: : 614*21(實際上班日)=12894跟你領到的有幾十元的落差
: : 但差不多就是這樣算了 完全合法 自己摸摸鼻子囉
: : 不用浪費時間去告甚麼了 完全不怕
: : 所以覺得自己是待在無良公司的 都要防止老闆會來這招合法扣薪
: : 記得月初看到薪資落袋後 再閃電提離職 月初幾天就先病假事假一直請
: : 玩這招你自己也比較不會虧那麼多
: 你的算法有問題吧?
: 你簽的是月薪制的契約,實領兩萬了不起勞健保從中扣一千二
: 你至少要拿到18800
: 而薪水部分有兩種
: 20000/30 or 31 = 667 or 645 兩種基數(這表示假日也是給薪的)
: 這樣那些給薪水的老闆可以壓低加班費 (1.33-->1.66-->2)
: 薪水比例應該是契約內明訂的數字去換算,不是實領到手扣到雜支之後的數字
: 所以計薪是用
: 這個月內在職的天數*667 or 645
: 而不是用一個月內上幾個工作天去換算的
: 計時,計日跟不定期契約領月薪的算法都不一樣
: 如果你要用月薪卻計日的話 就應該用 20000/22 = 909 這個基數才對
: 不要傻傻被騙了,把契約拿出來翻一翻看有沒有簽到甚麼陷阱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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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8.52.88
※ 編輯: lo8021 來自: 122.118.52.88 (01/07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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