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約聘但掛在派遣公司
最近得到一個這樣的工作機會,
一開始有先說明是約聘的,
不過到要簽約的時候說公司都是包給外面處理,
所以要去那邊簽約,
不知道這在業界是正常的嗎?
另外合約中有些地方不是很了解想請問一下板友,
1.
以下簡稱「派遣工作」,但派遣工作之內容可能因客戶契約變更而變動,
乙方同意接受
**這是指有可能派到一半被調去別的公司嗎?
2.
乙方簽署本協議書後至客戶指定處所報到(以下簡稱「報到」)前,
如因任何理由無法依照甲方指示,至客戶指定之處所服務,應立即通知甲方,
此情形構成乙方違反與甲方間之聘雇契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契約,
無須支付任何離職補償,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而所受之損失。
**所以簽約後到上班日前決定不去會需要賠償?
3.
乙方報到日起三個月內為試用期間(即至XXX年XX月XX日止),
甲方及客戶得依乙方試用期間之工作表現,決定是否同意乙方繼續留任。
**意思就是三個月內可以隨時請我離開嗎?
(會這樣問是因為這約一直都是兩個月或三個月一聘)
4.
如乙方於受僱期間擬離職時,應於事前以書面通知甲方,其預告期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派遣工作期間 預告期間
3個月以上未滿1年 10天
1年以上未滿3年 20天
3年以上 30天
**如果一聘是三個月的話代表不用任何預告其間我也可以走嗎?
這樣看來我如果也不想做的話至少要去一天才不會被罰錢囉?(根據第2點)
因為沒有簽過這樣的合約所以想請教一下板友,
謝謝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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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60.218
※ 編輯: bdenken 來自: 114.43.60.218 (10/19 20:50)
※ 編輯: bdenken 來自: 114.43.60.218 (10/19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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