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騎驢找馬的規則

看板Salary作者 (jodaway)時間10年前 (2013/09/17 16:46), 編輯推噓4(515)
留言1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好 小弟剛剛去面試一份助理編輯的工作 他告訴我下週一可去上班 我也答應他我會去 但是我回到家又投了一些履歷到有興趣的工作 我想問如果我在這短期之內(正式上班前) 或者剛上班的期間(前一個月或前幾週) 有別家我更想去工作的地方應徵上了 我可以去嗎? 這樣會不會太不講信用? 另外請問大家工作的公司 如果要轉跑道 有相關規定嗎?(比如說提前多久說之類的,或者多久期間簽一次約?) 尋求各位大大意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20.193

09/17 17:30, , 1F
自己決定 前提要放棄另一家時要告知
09/17 17:30, 1F

09/17 18:56, , 2F
答應後又投其他履歷的時候就應該要想好這個問題~你在想什麼~
09/17 18:56, 2F
因為這份工作離家有點遠 但是好不容易找到工作所以還是答應了 後來回到家看看求職版有更好的缺 就又想投看看... ※ 編輯: jodawa 來自: 180.177.120.193 (09/17 19:02)

09/17 21:43, , 3F
如果不想做這個工作就現在跟對方講 這種抱著騎驢找馬的
09/17 21:43, 3F

09/17 21:44, , 4F
心態卻不認為這是錯的 鄉民檢討老闆時也要檢討自己行為
09/17 21:44, 4F

09/17 22:05, , 5F
無所謂
09/17 22:05, 5F

09/17 23:44, , 6F
只是小心不要變成撿石頭的男孩就好
09/17 23:44, 6F

09/18 09:11, , 7F
為什麼某樓認為騎驢找馬的心態是錯的?
09/18 09:11, 7F

09/18 09:12, , 8F
有本事老闆就給多一點,而不是抱怨為什麼員工要騎驢找馬
09/18 09:12, 8F

09/18 09:13, , 9F
給原po,只要你認為下一個工作比現在的好且值得
09/18 09:13, 9F

09/18 09:14, , 10F
就直接去吧,勞基法規定到職3個月內可以不用預告就辭職
09/18 09:14, 10F

09/18 09:20, , 11F
mirage應該是老闆吧 呵呵 你以為你能改變現實嗎? XDDD
09/18 09:20, 11F
大致了解了...感謝各位大大 ※ 編輯: jodawa 來自: 180.177.120.193 (09/18 13:07)
文章代碼(AID): #1IE1R8Pn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