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些人事規章的合理程度?

看板Salary作者時間12年前 (2013/09/08 14:20),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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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最近剛進一家餐廳做PT,十月要在新開幕店轉正職 面試是應徵吧台缺,進來先做外場熟悉公司,後面轉學吧檯 現在剛拿到公司的人事規章,有頗多疑問,不知是不是餐飲業常態,想上來問意見 1. 勞健保 面試時說月薪26K,全勤+2k 之前我做辦公室行政,想說勞健保一定都含,就沒問 前天拿規章給我時才說不含勞健保,要保要從自己薪水扣 這樣扣等於少2K左右的薪水(或者更多?) 想請問餐飲業都這樣嗎? 2."員工本人同意自任職日起接受完整六日之職研訓練, 該期間如自動離職,公司不給付任何薪資。" 職前訓練不用支薪? 3. 連續三個月全勤,調薪 連續六個月沒曠職,調薪 任職滿十二個月,調薪 這沒疑問,只是貼出來參考 4.病假不給薪 曠職一天扣三天薪,當月兩次以上扣該月半薪 每個月遲到累計超過15分鐘者,扣部份小費或獎金並且無全勤金 5.離職 三十天前書面呈報,總公司簽收後生效 自填寫離職單核準後,所有福利一律取消 這點很怪,我離職的最後一天前應該都算員工,為何可以不算福利? 6.發薪 每月十號發薪水,遇例假日順延 這也沒疑問,只是覺得也太便宜行事,我之前的職場都是遇假日會提前發。 感謝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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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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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樓上,你直接把這條款跟勞委會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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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級黑心企業,何不把名子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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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薪水分2種:含勞健保跟勞退、都不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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