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責任制?
我在旅行社擔任op人員。
最近發生了一件事,有個含高雄/桃園高鐵的團體日期在9/21,我必須負責訂高鐵,我是直接撥電話問高鐵客服說我要訂9/21某某班次的65折團體票,需何時傳真之類的訂位問題,客服回答了時間,並說明繳費與人數增減的注意事項後結束通話。而我則因已確切告知客服我所需班次與時間,而客服端完全沒表示不適用,我便沒在多問。於是我歡樂的等到客服交代的當天一大早便傳真訂位,過了約莫一小時高鐵客服來電告已收到訂位單,提醒我一些匯款繳費以及人數若有變動的注意事項後掛電話。又過了3小時左右,高鐵客服打電話跟我說,中秋疏運此班次並未提供65折的뤊恓斢慼A只有95折...
有跟客服反映我去電確認時客服並未告知,而且也跟我說了當天傳真訂位單即可,我還讓他們調錄音,因我有跟客服確認是不是我在當天傳真就有65折的團體票,客服也回答是。反映後高鐵主管回答他們沒錄音,應是客服人員忘了,而且官網有公佈,所以沒有轉圜餘地。
後來我訂了9折票,公司現在跟我說這是我的疏失,要我賠票差,因當初說好責任制...
我想問,這樣真的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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