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公司扣款一萬元

看板Salary作者 (姆ㄟ)時間10年前 (2013/07/20 22:21), 編輯推噓7(9211)
留言22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先說明一下 A公司旗下有兩間子公司(B)、(C) 小弟在B公司服務時,公司為了配合職務需求,讓我去外面受訓並且簽了一張東西 上面註明,若未在B公司服務滿一年,須賠償受訓之一萬元。 然而,做了5個月後公司認為跟我同職務的人太多,就把我踢去C公司,當時寫了一張 同意職務調整的單子。 而我就到了C公司服務,最近離職了!! B+C的工作時間只有10個月,故離職後領到的薪水直接被A公司扣一萬元。 ================================================================== 我想請教的是 公司這樣扣款合理嗎?? ================================================================== 小弟不懂的點是:原先受訓是為了服務B公司,但是B公司硬要把我踢走,轉換到C公司。 這不就代表我不是自行從B公司離職,而未在B公司服務滿一年的規定應該就不再套著我吧 最近被這個問題搞得頭很大,打過去A公司法務詢問,卻一直拖時間不給我明確答案。 很生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99.141

07/20 22:24, , 1F
不合理 但你文件全都簽名同意 事後又來幹 簽名都沒再看的嘛
07/20 22:24, 1F
我知道,但是當初簽是說在B公司服務不滿一年要賠錢,但在之間已經是B公司要我離職, 再轉任到C,所以我覺得從C離職追討B的錢不太合理。

07/20 22:33, , 2F
你是非自願離職的話-找勞工局處理
07/20 22:33, 2F

07/20 22:54, , 3F
認命吧 不然為了一萬元 你可以上法院去纏訟啊
07/20 22:54, 3F

07/20 23:04, , 4F
你簽了就表示你同意,扣薪不對,歡迎找勞工局
07/20 23:04, 4F

07/21 00:52, , 5F
超級不合理 這人事很過份
07/21 00:52, 5F

07/21 00:53, , 6F
b的合約上面有註明B嗎? 若有 當然要據理力爭阿
07/21 00:53, 6F
有的,他有說在B公司服務未滿一年要賠錢

07/21 01:11, , 7F
我記得公司就算可依據合約要求你賠償 ,也不能扣薪!
07/21 01:11, 7F

07/21 01:12, , 8F
薪水歸薪水 賠償是另外的一碼子事 ,不管怎樣都不能在
07/21 01:12, 8F

07/21 01:12, , 9F
薪水發放之前先扣除 ,去找勞工局吧
07/21 01:12, 9F
了解,謝謝各位,我會找勞工局 ※ 編輯: h33551 來自: 112.104.99.141 (07/21 01:23)

07/21 01:23, , 10F
勞基法第26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
07/21 01:23, 10F

07/21 01:23, , 11F
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07/21 01:23, 11F

07/21 02:31, , 12F
絕對不可以預扣工資,勞工局是你的好朋友,申訴調解很少會
07/21 02:31, 12F

07/21 02:31, , 13F
進入纏訟
07/21 02:31, 13F

07/21 09:07, , 14F
同上 可以先調解看看 反正調解不會很難 不會花太多時間
07/21 09:07, 14F

07/21 10:36, , 15F
聽說商船也有類似招數...被調走合約跑不滿沒合約獎金@@
07/21 10:36, 15F

07/21 10:36, , 16F
只能說黑心企業真的太多
07/21 10:36, 16F

07/21 13:51, , 17F
權益要自己衡量,合約你簽的,不要過度寄假設因為公司提的
07/21 13:51, 17F

07/21 13:51, , 18F
就沒違約啊,這只是搞你的撇步而已
07/21 13:51, 18F
謝謝各位,明日就跟公司講明 順便打到勞工局申訴並調解 ※ 編輯: h33551 來自: 112.104.99.141 (07/21 18:42)

07/21 18:53, , 19F
這個陷阱真噁心
07/21 18:53, 19F

07/21 19:20, , 20F
噓的人沒道理 不簽你就不用做了不是嗎?本來就這樣搞的
07/21 19:20, 20F

07/21 19:20, , 21F
就像灌軟體的版權聲明一樣 你選不同意是要怎麼使用 XD
07/21 19:20, 21F

07/22 00:03, , 22F
樓上邏輯不對吧,用了就要你同意,誰逼你用的?用爽又要免責
07/22 00:03, 22F
文章代碼(AID): #1HwfpbzM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