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有關失業給付的問題

看板Salary作者 (我的解語花在哪裡?)時間11年前 (2013/05/23 19:43),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想請問一下,就是說假如我5/24去就業服務站去申請失業給付,然後6/6算第14天了, 照理說這樣初次失業認定就會通過。 但如果我6/10已找到新工作了,但錢還沒有下來,這樣失業給付還可以領得到嗎? 如果可以領到,但因為找到新工作和離初次申請的天數相近,這樣會被勞保局把第一次的 失業給付錢追討回去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5.18 sarah1314:轉錄至看板 ask 05/23 20:16

05/23 20:59, , 1F
可以領 提前就業獎金 但只能領總額一半 且要待滿三個月
05/23 20:59, 1F

05/23 20:59, , 2F
三個月後 才能一次發放
05/23 20:59, 2F
所以只能領提早就業獎金而已是嗎?那失業給付就沒辨法領是嗎? ※ 編輯: sarah1314 來自: 124.11.192.222 (05/23 21:06)

05/23 22:34, , 3F
樓上,提前就業獎金請領的前提是已經領到第一個月的失業給付
05/23 22:34, 3F

05/23 22:35, , 4F
也就是說,6/10如果對方才加保,那就能領失業给付+提早就業
05/23 22:35, 4F

05/23 22:36, , 5F
如果申請通過了錢是不會追回的,新公司投保滿3個月才能申請
05/23 22:36, 5F

05/23 22:36, , 6F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05/23 22:36, 6F
謝謝解答,我知道了~ ※ 編輯: sarah1314 來自: 124.11.192.222 (05/23 22:53)
文章代碼(AID): #1HdW3a_2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