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拒給工會年終算式 大同挨罰

看板Salary作者 (阿~)時間11年前 (2013/04/15 11: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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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恩、李宜儒╱台北報導】家電大廠大同集團旗下的大同綜合訊電公司因拒提供年終 獎金計算方式等資料給工會,勞委會近日公布,經調查認定此舉違法阻礙勞資協商團體協 約,將開罰10萬到50萬元,並要求資方提供近5年年終獎金發放數額等資料給工會,是國 內首度針對企業拒絕對工會說明年終獎金計算方式開罰的案例。 「了解後再回應」 前年上路的《勞資爭議處理法》新增「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在資方解僱工會幹部、 拒絕與工會團體協商等打壓工會情況時,工會可向勞委會申請裁決,如專家學者組成的裁 決委員會調查認定違法,可要求資方改善並開罰。 大同關係企業工會去年提出要和大同綜合訊電公司協商團體協約,擬在協約中訂定年終獎 金條款,工會為此向資方索取年終獎金計算制度與方法遭拒絕,因而向勞委會提出裁決申 請。大同關係企業工會顧問白正憲說,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協商,恐造成協商出來的團體 協約對員工不利,才會向資方索取資料。 勞委會的裁決委員會認定,工會要求的近5年年終獎金數額和員工考核方法等資料,屬協 商必要資料,可避免工會因資訊落差致權益受損,大同綜合訊電拒提供已違反《團體協約 法》,因此限期資方提供資料給工會,並將開罰10萬到50萬元。 大同公司昨表示,工會要求提供的資料為子公司資料,將了解後再回應。一名大同員工說 :「公司應向員工說明獎金計算方式,才不會讓員工覺得不公。」 勞團讚裁決進步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說,勞委會的裁決「很進步」,資方永遠有藉口不發獎金,「 勞工有權了解資方經營狀況、獎金發放方式等資料,避免因資訊不足而權益受損或遭分化 。」 工會遭僱主不當對待申訴資訊 ★違法情形: .對工會會員或幹部採解僱、降調、減薪等不利措施 .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成立、組織或活動 .拒絕協商團體協約,或拒絕提供協商所必要資料 ★流程: .向勞委會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 .勞委會7天內召開裁決委員會,並展開調查 .裁決過程約需2~4個月 ★罰則: .打壓工會罰3萬~15萬元 .拒絕團體協商罰10萬~50萬元 ★諮詢:www.cla.gov.tw 資料來源:勞委會、《蘋果》採訪整理 新聞連結:http://ppt.cc/jAuk --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關心您 https://www.facebook.com/TUEE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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