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突然要下周搬遷工作地點
小弟為中壢某工廠的研發人員,
原本就有聽聞公司想要將中壢的研發處整併成研發中心,
原本以為這是一個好機會...
今天突然宣佈,明天整東西,下周開始去蘆洲總公司上班,
公司有派車從原本的工廠發車,但原本是 7:50上班,要提早到 7:30,
下班原本中壢是 4:40,但要配合蘆洲工作時間,延後到 5:30才能下班,
從中壢到蘆洲的交通時間約45分鐘,意思是指,
我幾乎要每天七點從家裡出門趕交通車,再快七點才能回到家,
最重要的是,薪水不變沒有補助及任何津貼...
想問大家,這樣臨時宣布又沒任何補助的調動,
就算有提供交通車,是不是違反勞基法?
我認為這個真的太扯,今天提了一定要談好才能搬,
難道很過份嗎?
--
○落雲亭
http://blog.sina.com.tw/jarstin/index.php?pbgid=7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13.56
推
04/02 20:39, , 1F
04/02 20:39, 1F
→
04/02 20:41, , 2F
04/02 20:41, 2F
推
04/02 21:37, , 3F
04/02 21:37, 3F
推
04/03 09:28, , 4F
04/03 09:28, 4F
不好意思, 今天有了結論.
公司必須依法資遣我,並且給我十天期間,我要求換成特休全休完,
並於16進行交接及離職手續,
同時,也依法得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也算是合法處理了, 但是, 不知道人的還是會被凹, 大家要注意!
※ 編輯: Rebroff 來自: 111.243.132.73 (04/03 18:39)
推
04/04 00:07, , 5F
04/04 00:07, 5F
→
04/04 08:39, , 6F
04/04 08:39, 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