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突然要下周搬遷工作地點

看板Salary作者 (QQ)時間11年前 (2013/04/02 19:40),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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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為中壢某工廠的研發人員, 原本就有聽聞公司想要將中壢的研發處整併成研發中心, 原本以為這是一個好機會... 今天突然宣佈,明天整東西,下周開始去蘆洲總公司上班, 公司有派車從原本的工廠發車,但原本是 7:50上班,要提早到 7:30, 下班原本中壢是 4:40,但要配合蘆洲工作時間,延後到 5:30才能下班, 從中壢到蘆洲的交通時間約45分鐘,意思是指, 我幾乎要每天七點從家裡出門趕交通車,再快七點才能回到家, 最重要的是,薪水不變沒有補助及任何津貼... 想問大家,這樣臨時宣布又沒任何補助的調動, 就算有提供交通車,是不是違反勞基法? 我認為這個真的太扯,今天提了一定要談好才能搬, 難道很過份嗎? -- ○落雲亭 http://blog.sina.com.tw/jarstin/index.php?pbgid=7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13.56

04/02 20:39, , 1F
其實就算違法 好像也不會怎麼樣就是~~~
04/02 20:39, 1F

04/02 20:41, , 2F
條件明顯變差了 談不攏可以改談非自願離職...= =
04/02 20:41, 2F

04/02 21:37, , 3F
老闆:違反勞基法又怎樣? 資委會:重罰3萬...
04/02 21:37, 3F

04/03 09:28, , 4F
也有公司用這招..
04/03 09:28, 4F
不好意思, 今天有了結論. 公司必須依法資遣我,並且給我十天期間,我要求換成特休全休完, 並於16進行交接及離職手續, 同時,也依法得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也算是合法處理了, 但是, 不知道人的還是會被凹, 大家要注意! ※ 編輯: Rebroff 來自: 111.243.132.73 (04/03 18:39)

04/04 00:07, , 5F
聽起來似乎像是某樂器商......
04/04 00:07, 5F

04/04 08:39, , 6F
是呀,台灣某樂器製造商,you know...XD
04/04 08:3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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