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希望待遇不能明講嗎?
今天下午去面試間連鎖店的內勤工作
月休五天排休
工作內容是打單查單之類的
主管問說希望待遇的時候
我說希望能負擔些家計23K
主管說沒辦法一開始這麼高
大概19500,試用期三個月
之後才有可能加業績獎金
我是想問...如果主管問的話
是要怎麼說比較好...?
還有因為真的待業有段不短的時間了
家人希望我先有份工作...
在南部如果不想輪班或排休
似乎沒有太好的工作...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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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203.47
※ nans0214:轉錄至看板 CareerLady 03/0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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