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講出試用期未過離職?

看板Salary作者 (國府特工)時間11年前 (2013/01/15 19:50),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個問題板上已經討論不少 在關於面試下份工作時,結論大都是 千萬不要透露出試用期未過離職的資訊 寧願隱瞞工作過的事實 (鑒於勞健保個資公司無法被查閱) 而自己最近也遇到這個問題 從8月底退伍開始找工作,一直到11月中開始上班 再過不久也即將滿試用期,但心中對這份工作不是很滿意 所以也在一陣子開始重投履歷 而下星期一終於要面試別間的公司 但問題在於,若要裝從8月底找到現在 一定會被質疑將近5個月的時間都在做什麼 像是不積極、要求太多,甚至是能力不足才找這麼久,等等這類的質疑 可若直接把原公司待不下去的理由講出來 在板友的經驗看來,面試者通常都是先扣分再說 所以想請板友建議一下,到底該怎麼做好 (1) 繼續裝沒工作經驗過,想個更好的理由解釋 (但將近5個月的時間,實在難掰一個完美的理由) (2) 照實吐露,雖然有被扣分的風險 但也許可以講出讓面試官滿意的答案? -- 個人是比較傾向(2),但就怕說實話被扣分就算 連想離職的理由也被面試官覺得莫名其妙 而(1)的話,就卡在沒有好一點的理由 故想請各位板友分享一下相關經驗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13.113

01/15 19:51, , 1F
口才決定一切.會走一定有其理由.說得漂亮一點
01/15 19:51, 1F

01/15 19:52, , 2F
實話實說.面試官覺得不妥就是你跟公司不合.這樣想呢?
01/15 19:52, 2F
innevertears:轉錄至看板 Tech_Job 01/15 19:58

01/15 20:21, , 3F
面試不知道 但報到 有些會叫你補離職證明書跟勞保投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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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20:21, , 4F
單 但這些都是錄取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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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20:23, , 5F
直接說跟上份工作不合就好 還有離職證明單幾乎是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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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21:51, , 6F
離職證明必備
01/15 21:51, 6F

01/16 13:19, , 7F
我記得版上鄉民說就算被資遣也沒關係~
01/16 13:19,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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