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雇用臨時工離職問題

看板Salary作者 (一切都是Fine啊~)時間11年前 (2012/12/14 23:15),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下的朋友在農會(財團法人)擔任「雇用臨時工」 每次簽約半年 現在已經工作了一年多 他老闆常講說『農會不適用勞基法』 因此 休假 薪水 獎金等跟工作有關的事情 都是老闆說了算(無休假無獎金) 目前工作契約的僱用期限, 是到101年12月31日止 這份契約與上份契約中間相隔不到30天簽約 工作契約上有提到 「若受僱人如因特別事故須於期滿前先行離職, 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經甲方同意後始能離職」 像他這種情形 如果要提離職 農會法沒有規定臨時人員的相關規定 老闆又說農會不適用勞基法 又剛好卡到契約期滿期限 應該怎麼處理? 另外由於公司內沒有打卡 只有簽到本 每個月的薪資單老闆又要求不得註記勞健保金額跟實領金額 提離職的時候 應該準備什麼東西 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17.234

12/14 23:32, , 1F
不得註記勞健保金額跟實領金額不是很奇怪嗎
12/14 23:32, 1F

12/15 00:08, , 2F
哪間農會?我妹也是在農會當臨時雇員並無此狀況。
12/15 00:08, 2F

12/15 15:23, , 3F
契約歸契約,我當初是15天提離職,老闆也是答應,只是最
12/15 15:23, 3F

12/15 15:24, , 4F
好待滿一個月,不然薪水用日薪算超不划算的..
12/15 15:24, 4F
文章代碼(AID): #1Goq9tlF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