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是否算規避資遣費?
某家知名企業 多次脅迫未達目標的員工由正職轉為兼職
若員工不從 則要員工自請離職
很多離職員工經由勸說、礙於不想撕破臉 而接受主管要求
這次又故技重施 該公司副總要員工即日自己提出轉兼職的要求
員工不答應 該副總則說 那就自己寫離職單和公司報備為自願離職
想請問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算不算規避資遣費的一種?
真的很想去爆料一下 爆料出來 該公司很多內部的東西都能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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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nydays 來自: 58.115.231.98 (11/2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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