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老闆給我的薪資是否有合法

看板Salary作者 (小不點)時間11年前 (2012/10/14 11:22),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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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S_TEACHER 看板 #1GUNiPXM ] 作者: magic0822 (小不點) 看板: CS_TEACHER 標題: [請益] 老闆給我的薪資是否有合法 時間: Sat Oct 13 22:30:47 2012 (1)工作類別:安親櫃台老師 (2)工作內容:一般櫃台行政.接待安長...等 (3)地區:高雄 (4)工作時間:12:00~21:00 我是6月中進來工作的 工作到9月10號 老闆一開始跟我談的薪資是 前三個月試用期18000元 之後19000元 在這裡同事人都很不錯 但是由於補習班營運的問題 6月底學期結束後 學生人數越來越少 而且是少非常多 80幾變成30幾 老師人數也從我一開始進去大約8人變成後來包含我剩下4人 到了8月中的時候 由於我家裡要搬家 於是向老闆提出辭職 只做到8月底 但因為老闆一直聘請不到新的老師 於是請我在幫忙一陣子 所以我就幫忙到9/10 這幾天我回去領9月份的薪水 竟然非常的少 我不知道老闆這樣算我有沒有被坑 以下是她的算法: 18000-1000(全勤)=17000 17000/30(日)=566.66 566.66*6(工作天9/3.4.5.6.7.10 共6天)=3400 她一共給我3400元 我想問的是 她這樣的算法是否有合理 她也沒有幫我保勞健保 她之前說看要不要我自己保健保 她補貼給我錢 但是也從來沒給過我 因為我才剛出社會工作 所以也不太敢跟老闆爭取自己的權利 可是這個月拿到薪水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23.147 ※ 編輯: magic0822 來自: 111.254.123.147 (10/13 22:49)

10/13 23:19, , 1F
為什麼是除以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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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勞工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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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說9月有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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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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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會看不出問題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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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30就該把四天假如薪水算給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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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36, , 7F
其實你真要討,沒啥人情在那,跟他説你會投訴xx新聞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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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很怕負面新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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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39, , 9F
9hr*103*6天=5562(領時薪比較多說XD~
10/13 23:39, 9F

10/14 00:12, , 10F
80多變成30多...真好奇是哪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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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30, , 11F
除以30的話就應該要乘以10 扣1000也很怪 說好做到還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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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31, , 12F
按比例算全勤 最怪的是19000連基本薪資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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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老師您別寵壞您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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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2:05, , 14F
其實補教業流動率很高就是跟待遇有關係,還是想清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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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2:05, , 15F
好。
10/14 02:05, 15F
我有打電話給老闆說 如果除以30的話那就應該把假日的薪水也算給我 但是老闆很堅持她的算法沒有錯 請問~有沒有勞基法相關的規定之類的 或是要用什麼方法跟她談 才能夠讓她心服口服 把該給我的薪資補給我 謝謝上面大家給我的意見~ ※ 編輯: magic0822 來自: 111.254.140.181 (10/14 10:5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gic0822 (111.254.140.181), 時間: 10/14/2012 11:22:54

10/14 12:32, , 16F
光是底薪就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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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2:47, , 17F
試用期也不能低於勞基法 就算員工同意也是一樣
10/14 12:47, 17F

10/14 14:51, , 18F
都是這樣算,不用懷疑...我前東家也愛搞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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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4:52, , 19F
我自己有事請假,他就N/24。但是如果公司一起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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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4:52, , 20F
給的薪水又變成n/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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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給薪用n/30。 扣薪用n/24。 所以我離職了XD
10/14 14:53, 21F

10/14 15:10, , 22F
其他不知道 但除以30是合法的 慣老闆都要用這招
10/14 15:10, 22F

10/14 19:15, , 23F
樓上請教一下,除以30是合法,那把假日沒算薪水也算合法?
10/14 19:15, 23F

10/14 19:15, , 24F
單純想請教一下,因為前鎮子我也遇到,就我所知是犯法..
10/14 19:15, 24F

10/14 21:27, , 25F
就是有你這種人 勞工薪資才一直被欺負
10/14 21:27, 25F

10/15 03:28, , 26F
錄音筆準備好,從試用期薪水違法開始討論....
10/15 03:28, 26F

10/15 03:29, , 27F
菜鳥跟被虐狂是兩回事,請爭取自己權力好嗎
10/15 03:29, 27F
文章代碼(AID): #1GUZ0G1q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