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待業時間的交代

看板Salary作者 (寂櫻)時間13年前 (2012/08/28 15:4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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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考司法特考(接近兩年),雖然有一點希望但還是決定先找工作 日前有個安置機構的主任希望我去面試生活輔導員 看了一下工作內容,是照顧受暴兒童婦女或少年犯 和考試科目觀護人有點相關(社會工作 少年事件處理法 諮商輔導等等) 在面試時如果提到之前有準備這類考試 是會讓對方覺得有相關知識好上手 還是有其他反效果呢?(經驗不足 流動率高 考上就離開等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225.195

08/28 16:16, , 1F
不要提! 人家會擔心你考上就離開了
08/28 16:16, 1F

08/28 16:35, , 2F
你可以說有考證照~ 但別說有考公職~
08/28 16:35, 2F
可是沒有類似的證照耶 如果說照顧罹癌的家人順便考考試(不認真的那種)這樣可以過關嗎 ※ 編輯: linemap 來自: 1.173.225.195 (08/28 18:02)
文章代碼(AID): #1GF7VmIc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