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薪水不給....

看板Salary作者 (sheep)時間11年前 (2012/07/26 01:44), 編輯推噓11(11017)
留言28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已在某某公司上班超過一年了(7/11就剛好滿一年), 由於自己覺得無法勝任此工作,因此就只好遞出辭職, 辭職信裡面有提到請批准於8/12離職,(我在7/5號遞出辭呈) 昨天下班前,老闆上前來跟我說:目前仍找不到人來上班, 所以無法交接完成,因此要到找到人並交接完畢, 我才會批准離職,你才可以走。若你沒交接完成就走, 就不算完成離職手續,故無法給你剩下的薪水。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這是我第一份工作,所以我不清楚離職的相關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4.192.147

07/26 02:11, , 1F
存證信寄一寄 少跟他在那邊浪費生命
07/26 02:11, 1F

07/26 02:12, , 2F
找不到人是他家故事 薪水直接乘以二我不信沒人來
07/26 02:12, 2F

07/26 02:12, , 3F
請快快蒐集上班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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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7:37, , 4F
勞基法第26條-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07/26 07:37, 4F

07/26 07:37, , 5F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07/26 07:37, 5F

07/26 07:39, , 6F
第一:你本來就不需要賠償 第二: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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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7:40, , 7F
參照一樓的建議 可寄存證信函 也可以直接跟勞工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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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8:31, , 8F
錄音+勞基法規定看一下後 直接嗆出來
07/26 08:31, 8F

07/26 08:51, , 9F
未滿三年的年資依照勞基法只要20天前告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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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8:55, , 10F
打卡記錄 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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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9:42, , 11F
聽他在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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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9:54, , 12F
07/26 09:54, 12F

07/26 10:52, , 13F
要是像我們公司 不打卡 薪水還給現金這種 怎麼搜證阿...??
07/26 10:52, 13F

07/26 11:08, , 14F
搞大會計的肚子~
07/26 11:08, 14F

07/26 11:16, , 15F
去要薪水條
07/26 11:16, 15F

07/26 11:46, , 16F
100%違反勞基法,直接檢舉閃人即可
07/26 11:46, 16F

07/26 15:12, , 17F
我以前也曾經離職後不給薪水,而且拿我去報稅
07/26 15:12, 17F

07/26 15:13, , 18F
我找了一天提早一小時下班殺過去找經理,經理:我會調查一下
07/26 15:13, 18F

07/26 15:14, , 19F
過兩天,助理小姐才打電話給我說他忘記拿給我了= =
07/26 15:14, 19F

07/26 15:15, , 20F
最好是戶頭上多了一萬元完全沒感覺啦
07/26 15:15, 20F

07/26 15:16, , 21F
我那半年過得可是很可憐,居然[忘記了]一語帶過
07/26 15:16, 21F

07/26 16:19, , 22F
未滿一年十天前告知就可以了
07/26 16:19, 22F

07/26 16:20, , 23F
你7/5講的。若有證據的話。早就可以走了.
07/26 16:20, 23F

07/27 00:24, , 24F
Z大,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是二十天前預告喔~
07/27 00:24, 24F

07/27 00:32, , 25F
蒐集證據檢舉他
07/27 00:32, 25F

07/27 11:34, , 26F
G大你記錯了....
07/27 11:34, 26F

07/27 19:43, , 27F
請1周刊關切一下吧
07/27 19:43, 27F

07/29 04:05, , 28F
100%違反勞基法,直接檢舉閃人即可
07/29 04:05, 28F
文章代碼(AID): #1G43225q (Salary)